| 公开时间:25分钟前 | 公 开 人:****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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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人民法院委托司法鉴定、评估、拍卖备选机构库的会计审计机构: 2026年6月30日,****法院作出(2026)甘02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银行****公司****中心支行对****(以下简称“****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6年9月21日,****法院作出(2026)甘02破2号《决定书》,****事务所****公司管理人。 为****公司财产状况,管理****人民法院许可,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1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200MA749JB552;注册资本1500万元;股东管生武,持股80%,出资金额1200万元;股东杨国秀,持股20%,出资金额3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文艺演出;土特产、工艺品、文体用品、日用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保健食品的批发零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审计事项 1.审计目标:****公司****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止的股东出资情况进行专项核查,为管理人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追收未缴出资及抽逃出资提供事实与金额依据。 2.审计依据与基准:以《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及《****公司法(2023修订)》关于股东出资的规定为审计目标依据;****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 3.审计对象:****公司全体股东,包括发起人股东、历次增资减资及股权转让所涉股东、协助抽逃出资或未尽监督职责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 4.审计内容:①核定各股东认缴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及历次资本变动;②核查货币出资入账、非货币出资作价与财产权转移情况;③甄别抽逃出资及虚假验资、循环走账、虚构债权债务转出等行为,测算抽逃金额及本息;④认定受理破产申请时未实缴出资额;⑤核查股权转让、减**的出资责任划分;⑥****公司财产混同等其他责任线索。 5.审计方法:因债务人财务账簿、会计凭证在火灾中全部灭失,以银行账户交易流水为主要核查依据,辅以工商登记档案、验资报告、税务资料、银行函证、股东访谈及债权人申报材料等替代程序;无法核实事项须单独列示并说明影响。 6.审计成果: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及工作底稿,附各股东认缴实缴对照表、疑似抽逃出资明细表、未实缴出资汇总表、受限事项说明;证据材料完整归档移交管理人,并配合质证。 7.完成时限与责任:自委托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审计并出具报告初稿;逾期按委托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三、机构资质与条件 1.依法****事务所执业证书,成立时间5年以上,****人民法院委托司法鉴定、评估、拍卖备选机构库; 2.具有破产清算、破产重整项目审计或司法会计鉴定业绩,熟悉破产程序对审计工作的特殊要求; 3.拟派驻项目人员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具有破产审计项目负责人经验; 4.与债务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关联方无利害关系,不存在依法应当回避的情形; 5.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受到财政、注协等部门行政处罚或行业纪律处分; 6.能够配备足够力量按期完成审计工作,并承诺遵守保密义务及管理人的监督安排。 四、费用及支付 1.审计费用列入破产费用,最终以管理****人民法院认可的方式支付; 2.报名机构报价应为含税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差旅、函证、资料调取等全部费用; 3.中选机构的报价将作为签订委托协议的基础,双方按协商一致的金额执行。 五、报名方式与提交材料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4日18:00止; 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送达管理人(地址及联系人见第七条); 提交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公章): (1)报名函及机构简介; (2)执业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本项目工作方案及人员配置(含拟任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破产审计或司法会计鉴定业绩证明材料; (5)与本案无利害关系及不存在回避情形的承诺函; (6)保密承诺函; (7)报价函(单独密封); (8)行业自律组织出具的无行政处罚、纪律处分证明或机构出具的书面声明。 六、评审与选定 1.管理人将综合考量机构资质、人员配置、同类业绩、审计方案与报价等因素进行评审并选定; 2.评审确定1名中选机构、1名备选机构; 3.选**果由管理人另行通知并予以公示; 4.未中选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已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管理人将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处理。 5.中选机构存在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丧失执业资质、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纪律处分等无法履行委托职责情形的,或按委托协议约定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完成被管理人另行委托的,由备选机构按中选机构的条件递补; 6.备选机构不因本公告当然取得委托关系,是否递补由管理人根据****人民法院;各报名机构报价自报名截止之日起30日内有效。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管理人负责解释,报名机构可就审计事项进行书面咨询; 管理人联系人:杨丽娜;联系电话:182****8868;收件地址:**省**市和诚东路**国际459-5号。 特别说明 1.管理人依法履职,****人民法院监督,入选结****人民法院备案。 2.如因案件原因,不进行审计的,管理人有权不签订委托合同,或者签订委托合同后解除合同,管理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特此公告 ****管理人 2026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