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11520261019001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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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标书代写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开标方式 标书代写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延期后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90
资金现金
250,000元 人民币
13,606,536.49元 人民币
CQFJSGZHPG2026[JS]

8000吨/年高活性结晶级聚苯硫醚树脂数智化生产线示范项目(一期4000吨/年)土建工程(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答疑文件(一)通知如下:

答疑部分:

一、资格审查要求项目经理提供1个750万元及以上工业建筑业绩,商务评审又要求"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商务加分,须额外再提供1个同类业绩"。实质要求同一项目经理5年内具备2个独立工业厂房竣工业绩方可满分。

质疑理由:

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资审业绩已验证履约能力,商务环节禁止复用等同于强制要求"2个业绩"作为中标前提,构成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市场存量不足以支撑该门槛。**地区2021年至今竣工的750万以上工业厂房项目总量有限,且大量项目经理以技术负责人/生产经理身份参与后晋升,独立署名业绩不足。该条款将具备实际履约能力的人员排除在外。

同一维度重复考核,逻辑冗余。资审已卡"有无",商务再加"多少",且不允许交叉使用,等于同一能力指标考两次,违背评标"不重复计分"的基本原则。

诉求:

取消资审业绩要求,将项目经理能力区分全部交由商务加分环节实现。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将项目经理业绩分设于资格审查(准入性“有无”判断)与商务评审(择优性额外加分)两个评审阶段,二者法律性质、功能定位与评审标准均不同,不构成重复考核或变相要求2个业绩;资审业绩不参与商务加分系防止同一事实重复得分,未提供额外业绩仅影响加分而不导致废标,不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关于市场存量不足的主张缺乏有效证据支撑,且项目经理身份认定应以实际担任项目经理职务为准;取消资审业绩将削弱履约能力最低保障,招标人依法有权自主设定合理业绩要求,故质疑不成立,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不予修改。

二、1、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2、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等要求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4、是否有业代专家参与评标,不要模糊的回答****委员会。请明确回复有或者没有。

5、本项目是否异地评标

回复:1.财务报告需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2.财务要求的规定提供,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2.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已包含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要求的承诺。若投标人认为需补充提供承诺的,请自行拟定并提供。

4.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中已明确。

5.本招标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补遗部分:

1.本项目图纸附件有修改,以随本答疑补遗发出的附件为准。

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

代理机构:****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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