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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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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筹)暨******院区二期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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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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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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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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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医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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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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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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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省/**市/**区文一西路13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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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省/**市/**区文一西路1218****科技园1号楼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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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志康、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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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余明辉、于振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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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1-****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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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87****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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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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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区二期建设工程地块一精装修工程标段二(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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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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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054****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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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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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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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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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通知内容:/;招标文件修改内容:一、补充说明 1、补充提供本项目《装饰装修效果图》和《设计物料规格书》,详见附件《**二期装饰效果图及物料书》,物料书主要用于明确本项目主要设计物料的规格、尺寸、技术参数及防火、环保等物理特性,与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具有同等约束力,《物料书》未明确的技术参数,按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及现行国家、行业标准执行,三者表述不一致时,以要求较高者为准。《物料书》中设计物料的颜色、纹理、图案、款式等观感效果为设计意向表达,供投标人投标时参考,中标后最终以招标人、设计人、监理人选型/选样确定的为准。 2、本项目中标后需在招标人指定区域实施施工样板房,样板房具体区域位置详见附件图纸《精装修样板区选址》,上述样板房需在中标后2个月内完成,样板房经发包人、施工总承包人、监理人、设计人审定后方可大面积施工,样板房区域的工程量已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计量,但施工样板房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拆改、调整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及其他费)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中标后不再额外单独计取。 3、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所有涉及的“成品一体式台盆”中的柜体均为电解钢板柜体、柜门并按招标人、设计人确定的颜色进行喷涂,具体由专业厂家二次深化,投标报价时按此要求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4、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所有涉及的“成品活动隔断”“成品定制活动隔断”需按使用空间要求在隔断内部加隔音棉,具体由专业厂家二次深化,投标报价时按此要求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5、对《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要求选择一览表》序号“25”“41”“43”材料(设备)或品牌名称调整,并这序号99之后增加序号100-111材料设备推荐品牌或厂家, 具体详见附件******院区二期建设工程地块一精装修工程标段二(病房)招标补充文件(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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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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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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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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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1-****3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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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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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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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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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01 17:4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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