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公告类型信息公告 | |||||||||||||||||||||||||||||||||||||||||||
| 阳光采购 | 发布时间2026-11-01 | |||||||||||||||||||||||||||||||||||||||||||
|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各供应商: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现就**潮汕国际机场跑道大修项目不停航施工容量评估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邀请有相应资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报价人”)进行网上竞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潮汕国际机场跑道大修项目不停航施工容量评估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2.货物内容:采用网上竞价的方式选择供应商为采购方提供不停航施工容量评估技术服务 3.项目清单:
报价包括增值税等应缴纳的各种税收和费用,以及涉及本项目的全部费用,除此以外,采购方无需为上述约定的项目再支付任何费用。 3.项目限价:650000元(含税)。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报价文件有效期 报价文件应在报价截止日起90个日历日内有效,成交人的报价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三、货物交货期 详见用户需求书。 四、货物交货地点 **省**市**区登岗镇紫峰****集团有限****公司。 五、*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承诺): 1.报价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须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2.报价人应对以下资格进行响应及提供承诺书: 2.1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情形(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报价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2.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否则全部取消资格。 2.3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4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查询为准,报价人需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不合格报价人处理)。 2.5不得被列为“严重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为准,供应商下载并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为采购方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且必须文字清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2.7报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提供承诺函): 2.7.1与采购方、****公司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发生各种诉讼和仲裁。 2.7.2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被列****集团有限公司不予**对象名单且在限制期内。 2.7.3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存在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的情形。 2.7.4在最近三年内,报价人因腐****政府或本项目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2.8报价人应对采购方以下“供应商不诚信行为”的确定条件进行响应(提供承诺函): 2.8.1参与本项目的报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采购方不予**对象名单,列入不予**对象名单限制期限内不得参****集团公司本部及各下属单位的招标、采购项目: 2.8.1.1通过向采购方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2.8.1.2借用他人名称、资质进行挂靠,或者将自己的名称、资质借给他人挂靠进行报价,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2.8.1.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对象; 2.8.1.4在采购过程与采购方相关工作人员私下进行协商谈判,损害采购方或其他报价人利益; 2.8.1.5针对资格审查文件、采购文件或者在资格预审公示或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恶意进行质疑,影响采购工作顺利推进; 2.8.1.6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2.8.1.7采购方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报价人拒绝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2.8.1.8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公司发生诉讼或仲裁的报价人; 2.8.1.9发生****公司的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情形; 2.8.1.10参与采购方非招标采购活动进行两次(含)以上无效异议的**对象,因其无效异议****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工作滞后的,可纳入非招标采购项目不予**名单,列入不予**对象名单限制期限内不得参****集团公司本部及各下属单位的招标、采购项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无效异议: ——异议主体不是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报价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明确的要求; ——异议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异议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其他属无效异议的情形。 2.8.2成交报价人在合同履行,项目实施、运行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予**对象名单,列入不予**对象名单限制期限内不得参****集团公司本部及各下属单位的招标、采购项目: 2.8.2.1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文件承诺的条件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中存在欺诈情形,违反采购文件规定,****公司不利; 2.8.2.2违反合同约定,将承揽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他人; 2.8.2.3因成交报价人责任原因连续发生不安全事件、事故或造成恶劣不良影响; 2.8.2.4使用的设备、材料以次充好或提供与合同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等降低质量情形或造成不良影响; 2.8.2.5因环保、噪音问题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2.8.2.6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发生上访维稳事件,或****公司垫付农民工工资; 2.8.2.7虚报工程量或设备、材料结算量,拒不接受第三方咨询单位按合同约定审定的工程造价,设备、材料数量,造成工程延误、设备材料到货期延误、结算滞后; 2.8.2.8拒绝履行合同主要条款,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约; 2.8.2.9因严重违约被采购方依法单方解除合同; 2.8.2.10存****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行贿等不廉洁情形。 *2.9交货期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2.10按采购文件全部要求提供承诺书/承诺函、证明资料(详见第四部分附录文件格式)。 *2.11根据《机场容量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报价人须为中国民用航****办公室(简称民航局空管办)公布的“机场容量评估机构白名单”内的机构。(须提供民航局空管办下发的机场容量评估机构白名单相关通知文件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六、申请材料递交方式 *1.本项目****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一体化系统”,网址:wz.****.com)进行全流程网上竞价(建议使用“QQ(http://browser.****.com/)、搜狗(https://ie.****.com/)”浏览器)。参与竞价的报价人须在参与竞价项目前,前往一体化系统进行注册(注册时须在一体化系统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操作步骤详见一体化系统门户“供应商管理”中“帮助中心”的平台注册指引。 *2.申请材料递交方式:报价人成功注册一体化系统后,登录系统点击首页的“可参与项目”;在“搜索框”处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进行查找,在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点击“加入我的项目”;点击“我的项目”,在列表中选择相应的项目,点击“申请材料递交”。 *3.资格审查资料提交和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00时至2026年11月5日10时(注:项目申请材料递交和资格审查起始时间应不少于3个工作日)(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4.若因项目需要,采购方须**资格审查时间的,采购方将在一体化系统门户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公开通知报价人后适当**资格审查时间。报价人应及时登陆交易平台查看项目“变更记录”(项目资格审查时间延期情况),因报价人原因导致参与项目报价失败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七、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首先在一体化系统完成注册以及注册审批手续; 2.在上一步操作完成后,按照以下第4点所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3.采购文件获取开始及结束时间:2026年11月2日00:00至2026年11月5日10:00(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注:采购文件获取起始时间设置不少于1个工作日); 4.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4.1报价人按照采购公告第六项“申请材料递交方式”在本项目已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并通过资格审查; 4.2登陆一体化系统,在首页“我的项目”中选择对应项目并点击“文件下载”(注意:申请材料递交时间结束,且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出现“文件下载”按键); 报价人请务必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一体化系统,完成“文件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报价。 八、竞价方式及竞价起始时间 1.本项目采用线上竞价的方式,报价人登录一体化系统,在首页“我的项目”中选择本项目,进入“项目工作台”-“竞价大厅”,进入竞价大厅参与竞价(竞价详细操作说明详见门户首页“供应商管理”-“帮助中心”的《平台操作手册》)。 2.项目竞价起始时间为2026年11月5日17:00至2026年11月6日17:00(截止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九、有关联系事项: 采购项目方:****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方联系人:王楷芝 电话:186****3310 十、投诉监督方式 报价人可以对本次采购活动中的任何违规及不公平内容****集团有限****公司****中心进行投诉。 联系电话:138****1162 项目投诉相关事项详****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采购项目首页“通知”栏。 十一、本项目****集团有限公司自管非招标类采购项目,其适用的采购规定为企业内部相关规定。 十二、其他事项 1.项目报价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提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项目递交报价资料截止时间前向采购方提出。 2.报价人对项目的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采购结果公示期结束前提出。 3.异议人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异议书。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2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3.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请求及主张。 3.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办理异议事务时,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异议书一并提交;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4.1非招标项目的异议人不是该异议项目活动的报价人或潜在报价人。 4.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2异议书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代表办理异议事务时,未将授权委托书连同异议书一并提交的。 4.4超过异议时效的。 4.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6对异议涉及的资料或证明文件,无法提供合法来源的。 5.异议受理部门:****集团有限****公司****中心 受理电话:138****1162 地址:**省**市**区登岗镇紫****公司 注:项目活动的报价人或潜在报价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提交,采购方也应通****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采购活动。 以邮寄方式递交异议书的,报价人递交异议书时间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 6.被纳入采购方不予**对象名单的供应商,其报价将被拒绝,具体名单详****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供应商管理”(不予**单位名单)。 十三、采购方采购人员廉洁行为举报电话 采购方纪检机构电话:0663-****405 ****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集团有限****公司**潮汕国际机场跑道大修项目不停航施工容量评估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则 1.项目名称:**潮汕国际机场跑道大修项目不停航施工容量评估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限价:650000元(含税) 3.采购不停航施工容量评估技术服务1项。 4.项目清单:
5.服务内容 根据《关于优化机场空中交通管制容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局发明电[2026]964号)、《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机场容量评估技术规范》等要求,从基于管制员工作负荷的模拟机评估方法、基于历史统计数据的容量评估方法、基于计算机仿真模型的评估方法、基于数学计算模型的评估方法中,成交人应运用至少3种方法完成空中交通管制容量评估工作,向采购方提交容量评估报告,配合民航主管部门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会,完成容量评估工作汇报,且成果必须通过民航主管部门审核。 开展空中交通管制容量评估工作,评估对象为**潮汕国际机场终端区空中交通管制容量及跑道高峰小时容量;评估范围覆盖机场进近管制空域及跑道运行系统;评估时段包含典型日高峰小时、常规运行时段,覆盖正常天气及低能见度两类运行场景。 二、项目服务要求 1.质量标准: 1.1成交人应确保出具的服务成果报告符合相关规范(《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CCAR-91-R4)、《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CCAR-93TM-R6)、《机场时刻容量评估技术规范》(AP-93-TM-2017-01)、《民航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场容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局发明电〔2016〕265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场容量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局发明电〔2020〕2291号))等的要求,通过采购方审核,并完成民航主管部门的审核。 1.2数据责任划分: (1)采购方负责提供机场运行历史数据、空管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成交人负责数据整理、校验、分析及补充现场调研采集。 2.技术要求 2.1评估质量验收要求 (1)评估深度需满足采购方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应要求。 (2)评估成果应包含评估项目的评价结论和建议内容。 (3)成交人应遵守法律和有关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CCAR-91-R4)、《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CCAR-93TM-R6)、《机场时刻容量评估技术规范》(AP-93-TM-2017-01)、《民航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场容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局发明电〔2016〕265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场容量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局发明电〔2020〕2291号)等),提供符合技术标准及合同要求的评估咨询文件。 (4)成交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评估转包给第二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评估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 (5)因成交人原因造成评估文件不合格,致使评估文本无法通过的,采购方有权利要求成交人采取补救措施,直到达到项目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承担相应责任。 3.服务要求 3.1成交人应负责项目总体评估、方案调整、现场调查、资料搜集等论证评估工作。 3.2成交人委派的咨询人员应相对稳定.评估过程中如有变动,应及时向采购方提交咨询人员变动的申请,经采购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3.3成交人应当无条件配合采购方办理报审程序、评审会议等,因成交人原因造成采购人未能及时办理报审程序,导致评估工作量增加和(或)评估周期**时,由成交人自行承担由此增加的评估费用和(或)评估周期**的责任。 3.4成交人按要求参加采购方组织的评估审查会议,向审查者介绍、解答、解释其项目评估文件,并提供有关补充资料。 3.5成交人为完成服务事项而从采购方获取重要证件、文件、资料时,应向采购方开具规范的收件清单,并妥善保管采购方移交的相关证件、文件、资料;完成服务事项后,应及时将上述证件、文件、资料退还采购方,否则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成果要求 成交人须向采购方提供原始数据、评估体系及评估报告的纸质文档、电子文档以及相关的Office格式文本文档等(其中不少于6份的书面文件和2份电子文件(U盘存档))。 5.其他要求 5.1成交人应主动开展阶段性成果汇报工作,评估期间充分与采购方沟通确认功能及运行数据。 5.2如咨询评估阶段发生重大技术变革、运行情况变化、涉及供应商重新审查,成交人应无条件配合调整评估方案。 5.3如需采购方派遣必要的相关人员与成交人****管理局协调的,采购方派遣人员的机票、食宿及交通等由成交人统一负责,费用已包含在本项目合同费用中,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 5.4服务期限 成交人应在合同签订且采购方提供所需原始资料后20天内提交技术报告,35天内技术报告经民航主管部门审****管理局批复;技术报告未通过采购方审****管理局批复的,成交人应按照采购方要求进行修改。 成交人应当为采****管理局批复,配合民航主管部门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会。成交人提供的技术报告经民航主管部门审查未通过的,成交人应在接到民航主管部门审查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提交采购方,逾期时长照常计算。 5.5知识产权归属 (1)本项目的知识产权属采购方所有,未经采购方事前书面同意,无论本项目报告及阶段性成果是否被采购方所采用,成交人不得对外发布、使用或披露。 (2)本项目的知识产权所辖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成交人按合同约定完成的咨询成果文件、成交人因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形成的所有报告、数据、结论、工作建议等资料。成交人禁止向任何第三方全部或部分披露或转让。若采购方因此需要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成交人应承担采购方支出的全部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通信费),并承担采购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成交人保证,成交人提交的全部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若因此采购方被任何第三方主张权利的,成交人应承担采购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取证费、交通费、通信费),并承担采购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4)成交人应以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的相同的方式和努力保护采购方的知识产权,未经采购方事前书面同意,成交人对向采购方交付的技术成果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采购方有权向成交人索赔。 5.6保密要求 (1)采购方根据合同向成交人提供的信息及成交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取得或接触到的采购方及采购方客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性信息、客户信息、商业性信息、文件、程序、计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以及其他专有信息,本项目的条款和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商业信息和技术信息(以下统称“保密信息”),只能由成交人及其人员为本项目而使用。除本项目另有规定外,对于任何保密信息,未经采购方事前的书面同意,成交人及其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2)上述所称的保密信息,仅可由成交人为执行本合同需要披露给指定的雇员,并且仅在为执行本项目所需的范围内进行该等披露;但是,成交人在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之前,不得向其雇员披露任何保密信息,该等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告知该等雇员将要披露信息的保密性质,由该等雇员做出至少与本项目保密义务一样严格的保密承诺等,以防止该等雇员为个人利益使用保密信息或向任何第三方做出未经授权的任何披露。 (3)成交人及成交人雇员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采购方就保护保密信息制定的保密制度,不得利用工作便利刺探、打听、窃取、截留、披露保密信息。 (4)成交人或成交人雇员违反以上保密条款约定的均构成成交人违约,成交人应当赔偿采购方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同时,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成交人违约导致合同终止追究成交人违约责任。本条款有关成交人违约责任,不因成交人雇员离职、辞职或解雇而免除。 (5)上述保密义务应持续有效,不因合同解除、终止或履行终结而变化。 6.付款方式 成交人完成容量评估工作并提交技术报告,配合****管理局申请进行容量评估评审,通过民航主管部门审核并完成向民航空管局备案后。成交人所开具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经采购方验证准确无误之后,在2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00%。 第三部分 报价须知 一、交易平台操作方法 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一体化系统“供应商管理”-“帮助中心”-“平台操作手册”。 二、适用规定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网上竞价,其适用的采购规定及规则****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采购**对象管理办法》和《****公司采购管理规定》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三、报价人申请材料递交 1.报价人成功注册一体化系统后,按第一部分采购公告要求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用于报价人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应按第四部分附录文件格式编写。 2.报价人提交材料后在“我的项目”中能查看本项目申请材料审批状态,待审批时的状态为“申请材料递交查看”;如果申请材料被驳回,按钮将会变为“申请材料递交(已驳回)”;如果申请材料审批通过,按钮则变为“文件下载”。申请材料递交时间截止前,报价人如需撤回修改,点击“申请材料递交查看”-“撤回”即可重新修改提交。申请材料递交时间截止后,报价人将无法对资格审查资料进行修改。报价人自行进入“我的项目”列表查看自己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3.申请材料递交时间截止后,由采购方统一对报价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通过的报价人才能进入网上竞价环节,因报价人资料上传错误、缺失或丢失网站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等情况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相关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4.提交申请材料时,不能提供报价表,否则视为报名作废。 四、项目答疑 若报价人对本项目有任何异议的,应当在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文件应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后进行扫描,发送至采购方电子邮箱(邮箱地址:****@gdairport.com),异议提交截止时间以采购方邮箱显示收到时间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异议资料的,采购方将不予回复。如需修改竞价文件内容的,采购方将顺延项目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五、竞价规则 1.网上竞价项目符合资格条件,且参与报价的报价人至少应达到三家以上,不足三家的,采购方将重新发布采购信息,组织第二次采购。 2.如果第二次符合资格条件、且参与报价的报价人仍不足三家的,采购方可按相关程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3.没有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的项目,采购方将终止项目竞价。 4.项目竞价开始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人登陆一体化系统,在“我的项目”中选择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价项目,即可进行报价,每次报价后即可看见自己的报价排名。 5.报价人可在项目竞价时间截止前(以一体化系统服务器显示时间为准),根据项目提示的最低调价幅度(100元)、报价次数修改自己的报价(10次),如采购方设置了限价金额的,报价人报价不得超出限价。 6.竞价系统根据报价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若报价税率不一致的情况下比不含税总价),若2家或以上报价人的报价相同,则以一体化系统服务器时间先后进行排名。 7.竞价时间截止后,以报价排名为第一名的报价人作为候选成交商。 六、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网上竞价结束后,采购方按以下流程确定成交供应商: 1.网上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竞价项目候选成交供应商应将资格审查文件及项目报价单(包括清单)纸质版(一式三份),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提交采购方审查。纸质版审查文件内容与申请材料递交时提交的资格审查内容应一致、纸质版项目报价单中的总金额及分项金额应与一体化系统网上竞价系统报价内容一致,否则采购方有权认定其资格审查文件或报价无效。 2.若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采购方有权要求候选供应商提供其报价理由和有关未低于企业成本价的证明材料,如果候选供应商拒绝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充分,采购方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根据报价排名顺延选择其他报价人作为候选成交商,或者终止交易进行重新采购。 3.候选供应商按以上要求提交资料,并经采购方审查通过,可确定为项目成交供应商。 4.成交供应商提交资料与事实不符的,采购方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 七、竞价结果发布 竞价结果确认后,采购方将在一体化系统门户发布竞价结果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 八、上传文件格式要求 资格审查文件(申请材料)应按竞价文件要求顺序,统一扫描为一份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15M,文件名应设置为《**潮汕国际机场跑道大修项目不停航施工容量评估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网上竞价资格审查文件_公司名称》。 资格审查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首页(标题及目录索引); 2.营业执照(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详见第四部分附件二);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详见第四部分附件三);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若有,详见第四部分附件四); 5.报价人资格与诚信承诺函(详见第四部分附件五); 6.网上竞价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承诺书(详见第四部分附件六);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信用信息截图(详见第四部分附件七); 8.“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截图(详见第四部分附件八); 9.机场容量评估机构白名单证明文件(详见第四部分附件九)。 九、采购方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 ||||||||||||||||||||||||||||||||||||||||||||
| 附件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