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4破12号【第3次拍卖】至尚公司存放于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23号马鞍山雅苑峰上1座的健身设备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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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次拍卖】至尚公司存放于**市**区**北路23号**雅苑峰上1座的健身设备
公开时间:29分钟前 公 开 人:****管理人

****破产清算案

竞买公告

********公司)管理人【**天****事务所】将于2026年10月30日10时至2026年10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人民法院授权的****协会京东资产交易平台上(账户名:****协会,主页网址:https://auction.****.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1935)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及起拍价

本次****公司存放于**市**区**北路23号**雅苑峰上1座的健身设备。2025年2月17日,广****事务所作出《****法院拍卖所涉及固定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泰至评字(2025)第0010号,下称《评估报告》】。经清点、评估,在2025年1月31日的市场评估价值是人民币217,884.00元,评估报告有效期为一年(已过期)。拍卖标的物数量及价值仅供参考。具体详见附件链接。

拍卖标的起拍价122,016.00元(人民币,下同),保证金12,201.6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数倍。标的以现状拍卖,实物具体情况以现场及实际为准。

二、咨询及看样

咨询时间:公告日起至拍卖开始前的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接受电话咨询,联系人:陈律师、卢律师,联系电话:020-****1266。

看样时间统一定于2026年9月30日9:30--11:30时,有意者至少提前一天与管理人预约,如无预约则不安排看样,当次拍卖只安排一次看样,逾期不予安排看样。看样地点:**市**区**北路23号**雅苑峰上1座。

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按照现状拍卖并按现状交付,竞买人请按照上述方式前往实地看样。竞买人未实地看样即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本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

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应于竞价活动开始5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四、竞价方式

(一)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

五、保证金及余款缴纳

(一)保证金支付

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协会;账号:731********000200;开户行:中国银行**芳草园支行】;未成交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72小时内退回到原支付渠道。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二)余款支付

竞价成交之日起7日内,买受人应支付余款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协会;账号:731********000200;开户行:中国银行**芳草园支行】,注明“至尚公司健身设备拍卖尾款”。

逾期或者不足额支付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及已支付的成交款不予退还,计入破产财产。保证金及已支付的成交款依次用于支付竞买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竞价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的差价损失、****公司债务。若保证金及已支付的成交款不足以弥补竞买费用损失、重新竞价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的差价损失,悔拍人应当承担差额补足责任,管理人可以向悔拍人继续追索。悔拍后重新竞价的,悔拍人及其关联方不得参加竞价。

(三)搬运保证金支付

买受人在缴纳拍卖尾款时,同时将标的搬运保证金(3万元****银行账户【户名:****协会;账号:731********000200;开户行:中国银行**芳草园支行】,注明“至尚公司健身设备搬运保证金”。

搬运保证金用于确保:(1)买受人按约定时间、方式完成搬运;(2)承担买受人逾期搬运产生的场地占用费、租金、垃圾清理费、卫生费等相关费用;(3)赔偿搬运导致的财产损失、损坏或场地损坏或其他相关费用;(4)配合完成交接、验收手续。

买受人将拍卖标的物全部搬离后,管理人与买受人签订场地验收确认书,签订场地验收确认书之日10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向买受人无息退还搬运保证金,若存在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搬运或造成损失的,管理人可直接在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后将剩余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买受人。

六、办理手续与移交

(一)拍卖成交之日,即视为拍卖标的物的相关风险转移至买受人。买受人应于支付全部拍卖款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凭拍卖款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联系管理人,到管理人处办理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交付手续。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即视为出卖方履行完毕交付义务。如买受人逾期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则视为出卖方履行完毕交付义务。

(二)本次拍卖标的物原始的票据及其他资料无法提供,本次拍卖成交所涉的所有发票由买受人向税务等相关部门自行咨询、开具,管理人不承诺开具任何发票。除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之外,管理人不协助出具其他任何文件。

(三)拍卖成交,买受人须在办理完拍卖标的物移交手续后3日内须提清所有拍品(有约定的除外),不得将废弃物遗留在现场。在上述约定的提货期限内如买受人逾期未提(未提清)拍卖标的物,则视为放弃剩余未提清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已支付的拍卖成交价款及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无条件同意剩余拍卖标的物由管理人另行处理。如逾期提货造成管理人损失的,将追究买受人的其他法律责任。

七、买受人权利义务

(一)自行承担一切税、费

买受人应自行承担购买设备所产生的一切税、费、滞纳金等必要费用,以及后续因实现购买设备等事宜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二)承担平台服务费

京东资产交易平台收取的技术服务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收费说明、收费条件、收费标准、缴费方式、缴费期限等,详见京东资产交易平台发布的“技术服务费收取规则介绍”。此与管理人无关。

(三)承担财产一切风险

拍卖标的物存在质押的,因注销质权可能导致无法交付标的物的风险及由此产生的费用或滞纳金等,由买受人负担。

因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无法正常交付、使用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也不对拍卖标的物的安全性、完好性、完整性、再次利用性等承担保证责任。

八、风险提示

(一)郑重声明:本标的物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

(二)标的物的产品保修截止日期及生产日期不详,表格仅供参考,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以实物交付时的现状为准,管理人对标的物的数量、品质、真伪和能否正常使用等不予保证。不排除标的物存在翻新、改装及其他使用瑕疵。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三)标的物维护保养情况及是否能够正常运转以实际情况为准;该批设备部分放置在开放场所,可能存在设备表面积灰、油渍、漆面脱落、锈蚀等情况。

(四)管理人不与买受人进行拍卖标的物的现场清点交付,《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即完成交付,标的物按拍卖成交后以实际外观、实际数量以及实际使用情况交付。若实际交付的标的物的外观、数量、质量、运行情况、配套等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本次拍卖成交价款均不作调整,相关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本次拍卖未注明或注明不清导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不承担任何售后服务保证。

(五)标的物存放于**市**区**北路23号**雅苑峰上1座,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成交确认书到存放地自提,不支持其他交接方式。交付标准为在标的物存放地区现场按现状交付,逾期受领则视为已交付。现场进行实物移交清点时,以现场实际存在标的物为准,因拍卖实物不在管理人控制范围内,可能会遭受损毁灭失、与标的物明细不符等情形,买受人应自行决定现场看样,并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物与标的物明细不符的损失。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确认交付后,由买受人自行拆卸、搬迁、运输拍卖标的物,买受人拆卸、搬迁拍卖标的物(设备)必须遵守场地相关规定,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物拆卸、搬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物拆卸、搬迁、运输过程中应保持秩序安静,不得影响他人休息和进出;如遇居民、社区或其他方投诉的,应立即整改,否则管理人有权要求暂停搬迁;如损坏场地其他设备设施、建筑的,应自行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及恢复原状责任;搬迁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应由买受人自行清理,否则视为同意由管理人另行委托他人清理并从搬运保证金中支出清洁费(以实际发生为准)。拍卖标的物交接应在买受人付清尾款后3天内完成;逾期交接的,应承担相应的租金或者场地占用费损失。

(七)《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图片等相关材料已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浏览。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充分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不存在任何歧义和误认,且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八)本案为破产案件,无法向买受人提供任何费用发票。

九、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天****事务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律师、卢律师;

联系电话:020-****1266、131****8706、178****0903;

联系地址:**省**市**区汉溪大道东477****中心28楼。


****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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