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售后服务要求
踏勘需求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 1 | 其他信息安全设备 | 广播数字音频解码器 | 无 | 无 | 台 | 1 | 否 | 是 | 是 | 一、技术参数功能配置需求:1、支持ASI码流输入、以太网IP输入;2、支持解码格式:MPEG-1 layer I/II,MPEG-2 layer II,MPEG-2 AAC,MPEG-4 AAC LC 2-CHANNEL/5.1 CHANNEL AC3/DRA。3、支持不少于4路模拟音频解码输出,同时支持不少于4路AES-EBU数字音频输出;输出音频模式:Left,Right。4、19英寸1U机箱;5、工作温度:0℃~+50℃,;工作湿度:0~95% 不结露。二、售后及技术服务要求(一)质保与维修1、响应供应商需上传安装调试施工人员电子工程师证(对应上传本人身份证)。并对上传人员资质信息与成交后现场安装调试施工技术服务人员信息一致性、以及资质、资格合法合规性承担全部责任。2、若响应供应商为非设备原产生产商,须提供原生产商向其出具的代理经销授权书,确保设备为正品且享受原厂售后服务。3、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4、响应时效:接到故障通知后,1小时内提供远程技术支持。5、 维修保障:质保期内免费更换故障部件并承担相关维修人工费用;维修后提供3个月质保,若设备无法修复,免费更换同型号新品。6、成交价中含产品包装运输、设备安装调试、安装和调试所需辅材辅料、维修维护及操作培训等全部费用,采购人在成交合同价款以外不再承担任何费用。7、交货安装周期保证: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10个日历日内完成成交设备的交付、安装调试并正常投用。成交至正式投用全程为一次性交钥匙服务模式。 |
| 2 | 其他信息安全设备 | 2切1分4音频切换器 | 无 | 无 | 台 | 1 | 否 | 是 | 是 | 一、技术参数功能配置要求:1、音频参数:输入阻抗:平衡 600Ω/ 不平衡 300Ω/ 环通;输出阻抗:平衡 600Ω/ 不平衡 300Ω;分配输入L、R不少于4路,分配输出L、R不少于2 路;增益调节 ±6dB;信噪比 70dB;串扰 68dB;频响 ±0.2dB(20Hz~20kHz);失真≤0.25%(20Hz~20kHz)2、2、电气与结构:供电:220VAC±10%,50Hz;功耗:25VA;外形尺寸:44mm (高)×482mm (宽)×300mm (深);重量:4KG;工作温度:-10℃~+50℃。二、售后及技术服务要求(一)质保与维修1、响应供应商需上传安装调试施工人员电子工程师证(对应上传本人身份证)。并对上传人员资质信息与成交后现场安装调试施工技术服务人员信息一致性、以及资质、资格合法合规性承担全部责任。2、若响应供应商为非设备原产生产商,须提供原生产商向其出具的代理经销授权书,确保设备为正品且享受原厂售后服务。3、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4、响应时效:接到故障通知后,1小时内提供远程技术支持。5、 维修保障:质保期内免费更换故障部件并承担相关维修人工费用;维修后提供3个月质保,若设备无法修复,免费更换同型号新品。6、成交价中含产品包装运输、设备安装调试、安装和调试所需辅材辅料、维修维护及操作培训等全部费用,采购人在成交合同价款以外不再承担任何费用。7、交货安装周期保证: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10个日历日内完成成交设备的交付、安装调试并正常投用。成交至正式投用全程为一次性交钥匙服务模式。 |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加急标书代写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hljcg.****.cn/mall-view/information/detail?noticeId=962649)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