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监管我市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我处拟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我市各相关单位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财务审计。现将具体询价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内容:
1.审计各单位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国家、省、市财务管理规定。
2.审计各项目采购是否符合国家、省、市工程项目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
3.审计总金额为9634.99万元,共24个项目8家单位,时间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需要到现场审核的单位见附表。
二、审计要求:
于签订委托合同后90个自然日内向我局提交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专项审计报告。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叁万捌仟元(¥38000),报价超过预算的属无效报价。
2.报价单位应为依法设立、持有财政部门****事务所执业证书,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平台信息可查,按规定完成年度报备,无行业禁入、重大处罚记录。
3.报价文件应包含:
(1)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资质证书有效复印件、执业证书。
(2)报价单:报价为包干价,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方收取任何费用;只能有唯一报价,采购方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3)承诺完成时间。
(4)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四、服务供应商选择标准:
1.报价最低者中标。
2.如多家报价均为最低价,承诺完成时间最短者中标。
五、提交报价文件时间:
请报价单位务必于2026年11月5日17:3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交于或寄至我局文博处联系人处并在快递上注明: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第三方审计服务报价文件。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六、联系方式:
**市体育路95-17号522室,收件人:小程,电话:0592-****995
****
2026年11月2日
附表
需要到现场审核的单位
| 单位名称 |
|
| **区 |
****管委会 |
| **区 |
市博物馆 |
| **区 |
华侨博物院 |
| **区 |
****保护中心 |
| **区 |
****中心 |
| **区 |
**中学 |
| **区 |
**大学 |
| **区 |
**文旅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