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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如下补遗,本补遗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最高限价说明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 46 万元(含税总价),投标人真实投标含税总价不得超过该限价。
二、电子投标平台填报税率相关说明 因本项目电子招投标平台系统设置限制,线上报价填报模块税率字段仅预设 6%,无法同时选择 1% 征收率。该平台填报税率仅为系统录入使用,不作为投标报价、限价判定、价格评审及结算依据。
三、评标比价规则 评标委员会评审价格时,统一将所有投标人报价换算为不含税价进行价格比较,消除不同税率带来的比价偏差。标书代写
不含税价 =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真实含税总价 ÷(1 + 投标人自身适用税率 / 征收率)标书代写
四、投标人报价资料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报价表中增加备注说明:标书代写
“电子投标平台填报税率 6% 仅受平台系统限制,本单位实际适用增值税□6% □1%,本投标报价的含税总价、不含税价按本投标文件填报为准。”标书代写
五、其他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与本补遗不一致的,以本补遗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