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县—辽宁省抚顺县上马铁矿勘探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审批
辽宁-抚顺-抚顺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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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铁矿勘探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信息时间:2026-11-0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1月2日我局拟对****铁矿勘探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1月2日-2026年11月4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4362

传 真:024-****1006

地址:**市**县****服务中心邮编:113002

一、项目名称

****铁矿勘探项目

二、建设地点

顺市**县上马镇

三、建设单位

****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泽枫****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顺市**县上马镇,项目矿产勘查区由5个勘查分区组成,属于****铁矿)周边**和夹缝区域,与已设矿权无缝连接。勘查规模----勘查区面积0.7360 km2。项目总投资为275.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4万元,约占总投资的9.6%。

六、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保护措施

本项目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勘查过程中不砍伐树木,最大程度降低对区域林地生态系统的负面影响,施工结束后,立即对破坏的植被进行恢复。勘探前对施工场地表土进行就近收集,勘探结束后利用这部分表土进行场地恢复;施工人员严禁在勘探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合理安排施工季节和作业时间,优化施工方案,减少废弃土石方的临时堆放时间,尽量避免雨季进行大量动土和开挖工程,减少水土流失;在每个点位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土石方回填,表土回覆。原有林地占地范围的施工场地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

2.废气

本项目钻探采取湿式作业,钻探场地进行洒水抑尘; 对于已经完成钻探的施工场地及时封孔,并进行土石方回填,覆土绿化;对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尾气排放进行严格控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运输车辆采取带篷布或顶盖的卡车进行运输,路过居民区时减速行驶。经以上措施处理后,废气排放须满足颗粒物排放满足《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

3.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屯现有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在每个钻孔附近设置1座有效容积约1m3的临时沉淀池,钻探废水收集至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钻探过程中如遇地下含水层需采用套管隔离。钻探过程产生的少量钻孔涌水可由泵引入沉淀池内,循环使用。如遇特殊情况产生的大量地下涌水,应及时采用环保型堵漏材料封堵。

4.噪声

本项目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钻机选用履带式全液压钻机;钻孔施工统筹合理安排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对柴油发电机、钻机安装减振底座和排气软管;对设备定期检查和维修,以减少设备非正常运转产生的噪声。采取以上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5.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和表土就近紧凑分层堆放于施工场地旁,选取植被稀疏处,避免压占乔木,其中表土单独堆放,并用密目网苫盖,勘探结束后土石方及时回填,表土回覆并进行植被恢复。沉淀池底泥经干化后用于场地恢复;岩芯、刻槽样送至化验室进行分析化验,剩余的岩芯存放到岩芯库;加强施工作业区生活垃圾的管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箱内,送到村屯指定场所处置,严禁野外随意丢弃;做好施工现场固体废物收集、清理工作,不得在地面遗留固体废物。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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