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生态环境局聘请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防控专家技术服务团队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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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聘请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防控专家技术服务团队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围绕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防控,向**市提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技术支撑服务。服务主要包括数据分析服务、管控咨询服务、巡检支撑服务等,服务期限为3年。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00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国家《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2026-2035年)》开展,“一市一策”研究成果持续运用、专家技术服务的有效衔接。“十五五”大气污染治理主要围绕国家《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2026-2035年)》开展,****作为核心技术编制单位,拥有“一市一策”和有经验的专家技术服务团队,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要求,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
2.地址:**市**区洼里乡大羊坊8号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李丰年 ****教育局 中级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孙 纲 ****大学 中级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胡 鹏 **大学 教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6年11月03日00时00分 至 2026年11月09日23时59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6年11月03日08时00分 至 2026年11月09日18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将意见递交至采购人,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人民路999号
联系人:岳先生
联系方式:0391-****622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政府****办公室
地址:**市**区人民路东段3399号西门
联系人:/
联系方式:0391-****638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人民路与**路交叉口西南角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方式:155****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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