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报来**市**区那毕片区**区改造一期项目变更总平面图和S3、S4(商业)建筑设计方案等相关材料申请予以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报来**市**区那毕片区**区改造一期项目变更总平面图和S3、S4(商业)建筑设计方案进行批前公示,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地址
**市龙景区LJ02-03-04地块。
二、调整内容
1.总平面图:位于S3、S4建筑内的物业管理、养老服务、婴幼儿照护、体育设施、****中心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面积细微调整,其余总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位等指标不变。
2.建筑设计方案:报审的S3、S4(商业)建筑单体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等不变,主要涉及S3、S4楼物业管理、养老服务、婴幼儿照护、体育设施、****中心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房布局调整(即S3(商业):(1)由原审批方案S3(商业)二层“****中心”调整为“****服务站”,面积由原审批方案102.35㎡调整为127.06㎡,增加24.71㎡。(2)由原审批方案S3(商业)三层“文化娱乐”调整为“****中心和文化娱乐室”,面积由原审批方案457.90㎡调整为451.05㎡,减少6.85㎡;其中,****中心为410.55㎡,文化娱乐为40.50㎡。(3)本次报审新增S3(商业)二层公共卫生间,面积为21.29㎡;新增S3(商业)三层公共卫生间,面积为12.75㎡。(4)S3(商业)三层“体育设施”面积由原审批方案280.14㎡调整为252.45㎡,减少27.69㎡;其中,S3(商业)三层“体育设施”面积为219.25㎡,S4(商业)三层的“体育设施”面积为33.20㎡。即S4(商业):(1)由原审批方案S4(商业)二层“****服务站、婴幼儿设施”调整为“婴幼儿设施”,面积由原审批方案167.61㎡调整为217.98㎡,增加了50.37㎡。(2)S4(商业)二层“****中心”由原审批方案63.23㎡调整为51.03㎡,减少12.20㎡。(3)由原审批方案S4(商业)三层“物业用房、社区服务”调整为“物业用房”;面积由原审批方案462.46㎡调整为410.26㎡,减少52.20㎡。(4)本次报审新增S4(商业)二层公共卫生间,面积为38.12㎡;新增S4(商业)三层公共卫生间,面积为39.66㎡。(5)S4(商业)三层“养老设施”,面积由原审批方案337.43㎡调整为307.26㎡,减少30.17㎡)。
三、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5日(共七个工作日)。
四、公示地点
****规划公示栏、项目现场、****门户网站(http://zrzyj.****.cn/)。
五、联系方式
公示内容未详尽处,可直接到****管理科咨询。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单位及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5日)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通讯方式,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反映至****管理科(地址:**市**区龙景东路11****广场写字楼19楼1911室,联系电话:0776-****115,邮编533000,邮箱:****@163.com)。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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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