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2026-11-09 09:00
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
预展时间:2026-11-02~2026-11-06
受****委托,****将于2026年11月9日上午9时开始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举行公开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广场特色商业街的租赁权。每月租金起拍价26000元。
特别提示:
1.意向竞租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方可取得竞租资格:一是于2026年11月6日17时前,****银行账户缴纳意向金人民币10万元;二是认可并同意按照“复古特色模块化商业+休闲广场+常态化舞台演艺” 整体方案实施运营(方案详情详见后文 “标的基本信息”,技术标准详见附件)。
2.拍租成交后,承租方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出租方在上述手续办结后的1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意向金人民币10万元。
3.拍租成交后,承租方未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意向金将被出租方没收,本标的重新组织公开挂网拍租。
4.竞租人如未能成功竞得拍租标的,出租方将于拍卖会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回意向金10万元。
5.拍租成交后,签订8年租赁合同。
6.本租赁标的的承租方在正式经营前,需按国家法律法规**策规定,自行办理相关经营资质。****商铺业态规划的准许范围和场所经营对应项目,如因****商铺业态规划不能实现,即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限期要求承租方整改至符合该业态规划或直接通知解除合同,承租方所有损失自行承担,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
7.本租赁标的的水、电等附属设施以现状为准,水电气为商业用电、商业用水、商业用气。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内对水、电、气等配套设施的改造、完善、开户及分户,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但开户、分户前应征得出租方认可。租赁期内发生的水、电、气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并按相关部门规定及时缴纳。
8.租赁期内,本租赁标的承租方对本标的进行装饰装修时,装饰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标的物原有结构,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租赁标的物的装饰装修费用、租期内标的物的维修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或合同因故终止时,承租方自愿同意出租方对承租方的任何投入或损失等均不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承租方不得拆卸、破坏不可移动装修、物资设备,不可移动装修、物资设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9.本租赁标的承租方在租赁期间要遵守****运营方的所有规章制度,服从****运营方的统一管理,规范用火、用电、用气,确保消防、人身安全,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与出租方无关,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10.本租赁标的按现状交付。本租赁标的装饰装修、消防系统、给排水管网、水电气及通信网络全部配套设施,均由承租方全权负责采购、施工、安装搭建,所有工程施工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行政规范、消防验收标准执行并确保顺**过消防及相关验收,前述全部施工、材料、验收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全额承担。租赁期满或合同因故终止时,承租方自愿同意出租方对承租方的任何投入或损失等均不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承租方不得拆卸、破坏不可移动配套工程、基础设施,不可移动配套工程、基础设施无偿归属出租方所有。
11.如因经营不善需退租,承租方需提前两个月向出租方提出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可退租。
12.本租赁标的实行统一收银管理。竞得人成为承租人后,须无条件服从****统一收银管理(T+1银行自动分账),严格遵守统一收银各项管理制度,按其工作安排接入统一收银体系、配合营收归集、对账结算等相关工作。
13.本租赁标的的承租人必须在2027年1月1日顺利营业。若承租人无法达到该条件,****可无条件收回本租赁标的并重新挂网拍租,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二、拍租方式:本次采用“竞价固定租金+浮动营业额分红”模式公开拍租。
1.固定租金部分:采取增价拍租、网络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运营方;
2.浮动营业额分红部分:竞租人须接受按照本项目整体运营方案约定执行。
三、标的基本信息(“复古特色模块化商业+休闲广场+常态化舞台演艺”整体方案)
本次拍租相关规划及建设标准详见附件:《王子广场项目规划布局及建设技术要求》。竞租申请人须认真研读附件全部内容,响应并严格遵守附件所载各项设计、参数、建设及配套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场地****广场,以“复古特色模块化商业+休闲广场+常态化舞台演艺(详见方案)”进行打造,由承租方全额出资投资建设运营。项目招商、舞台搭建、活动运营由承租方自主运维,须确保于2027年1月1日正式开业。
(二)租金及分成模式
出租方向承租方收取竞拍成交固定租金+当月经营额阶梯式分红。
1.固定租金:王子广场临时商业面积1000㎡,评估租金底价为26元/㎡/月(总价26000元/月)。采取网络竞价、增价拍租方式,价高者得。
2.浮动分红:当月总营业额阶梯式浮动分红(该分红政策固定,不作调整)
(1)当月总营业额≤150万元,按总营业额0.5%计取分红;
(2)150万元<当月总营业额≤250万元,150万元(含)以内部分按0.5%计取分红,超出150万元部分按2%计取分红;
(3)250万元<当月总营业额≤350万元,150万元(含)以内部分按0.5%计取分红,超出 150万元部分按2.5%计取分红;
(4)350万元<当月总营业额≤450万元,150万元(含)以内部分按0.5%计取分红,超出150万元部分按3%计取分红;
(5)450万元<当月总营业额≤550万元,150万元(含)以内部分按0.5%计取分红,超出150万元部分按3.5%计取分红;
(6)550万元<当月总营业额≤650万元,150万元(含)以内部分按0.5%计取分红,超出150万元部分按4%计取分红;
(7)当月总营业额>650万元,150万元(含)以内部分按0.5%计取分红,超出150万元部分按4.5%计取分红。
(三)资金结算方式
商户经营收款****公司提供收款二维码,经营资****公司账户。****公司****银行机构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实行T+1结算,于扫码收款次日,****公司账户留存2%营业额后,将剩余资金按约定比例划转至承租方和小商户指定账户;每6****公司与承租方以实际营收按约定浮动分红比例清算一次分红,多退少补。
(四)承租面积及费用约定
本项目基准承租面积为1000㎡。若实际承租面积不足1000㎡,仍按1000㎡对应的固定租金及分红方案执行;如实际承租面积超出 1000㎡,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按实际租赁面积计算固定租金,分红方案不变。
承租方自行承担场地内保洁、形象维护工作,****公司缴纳垃圾清运费1000元。因承租方经营产生的水费、电费由承租方承担。
(五)免租期约定
本项目给予承租方6个月培育期,培育期内不收取固定租金和浮动营业额分红。
(六)履约保证金
为保障项目按期推进,确保2027年1月1日顺利开业,自合同签订承租方需缴纳履约保证金100万元,履约保证金按以下节点分批退回:
(1)美陈装置完工退还履约保证金25万元。
(2)钢结构须于2026年12月1日前全部进场,履约保证金退还50万元;若延期进场,仅退还30万元,剩余20万元予以暂扣。如项目于2027年1月1日按期开业,暂扣的20万元于2027年1月10日前予以补退;若2027年1月1日未能按期开业,则该20万元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不予退还。
(3)2027年1月1日开业退履约保证金15万元,最后10万元转为租赁押金,至承租方退租清算后退还。
(4)如2027年1月1日承租方不能如期开业,我方有权没收剩余25万履约保证金不退回。
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七)标的拍租说明
本次标的按现状拍租、现状交付。竞租人应自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场地现状、周边环境、配套条件及建设改造要求,一经报名参与竞拍,即视为已完全知晓标的全部现状情况,自行承担后续场地改造、建设、运营等全部投入及相关风险,出租方不承担场地现状修缮、改造等额外责任。
四、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2026年11月2日起至2026年11月6日17时止,竞租人可在标的物所在地自行勘察。竞租人在拍租前务必现场看样和审阅拍租文件,未看样或未审阅拍租文件者风险自负。
五、竞租报名资格条件:本次拍租,****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向出租方缴纳意向金且认可并同意按照“复古特色模块化商业+休闲广场+常态化舞台演艺”整体方案开展运营的意向商户均可报名(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参加竞租。
六、获取竞租权限:有意竞租者,需在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1月6日17时止完成以下竞租申请手续。
1.****银行账户将拍租保证金10000元/****公司指定的保证金缴纳账户。意向金和拍租保证金均应在2026年11月6日17时前到账。
2.竞租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单位竞租需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司签订《竞租承诺书》。委托他人竞租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竞租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3.竞租人自行在中拍平台完成网上注册、实名认证、报名(逾期将无法办理),也可携有效身份证件到**市宜湖路110****公司协助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如果竞租人已有中拍平台账户并已实名认证,则无需再次注册。
竞租人办妥****公司授权竞租资格,否则将不能参加本场拍租会。竞租人获取竞租资格后,应及时登录中拍平台网站(https://paimai.****.cn/)或中拍平台APP参与竞租。
七、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
账户号码:149********0057574。
咨询电话:157****6472
****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