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扩工程地块(**街道2025年2号地块)位于**省**市**区****北侧,**农田,南至**市**区****,西至灵济街,北至农田,地块中心经纬度:东经121.****69177°,北纬28.****84642°,用地面积约为8039平方米。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地块现****停车场。
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知,****北扩工程地块(**街道2025年2号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0804),属敏感用地。根据《****生态环境厅 ******厅 ****建设厅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七)符合以下情形的地块,责任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1.甲类地块,是指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的”;“(十)符合第七条所列情形的,按以下程序进行调查:1.属于甲类的,设区市、县(市、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责任人开展调查。书面通知应至少包括调查时限要求、调查报告申请评审的方法和途径、必要的联络和咨询方式等。责任人应按要求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调查报告并报所在地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由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级自然**主管部门组织评审”。本地块属于甲类地块,应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1、地块描述
****北扩工程地块(**街道2025年2号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由人员访谈结合历史影像可知,本地块未从事过工业生产。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本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0804),属敏感用地,为甲类地块。
2、地块可识别污染状况
2026年10月,**市**区****委托****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卫星影像资料、人员访谈及收集资料分析,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未从事过工业生产。地块内无固废、垃圾堆放或填埋,无环境污染事故记录。根据现场踏勘,地块内无恶臭、化学品味道或刺激性气味,现场无污染或腐蚀痕迹。地块周边历史上分布农用地、农居房、**市****公司、学校等。根据现场调查及人员访谈,周边无印染、电镀、化工等重污染企业,周边无紧邻污染源直接影响。
****中心、半径2km范围开展重点污染源专项排查,范围内无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无涉重金属、化工、电镀、印染、制革、冶炼等行业企业,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尾矿库、****填埋场****养殖场,用地以农用地、农村居民点、学校及城市道路为主。地块周边主要污染源为东南侧约40m的**市****公司(纺织、裁剪、缝纫加工,无印染、水洗工序)、西北侧约10m的废品回收点(仅暂存一般可回收物、不涉及危险废物)以****小学(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其污染物类型简单、产生量小、与地块之间无沟渠或渗坑连通,对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3、快筛
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为进一步排除地块存在潜在污染可能性的区域,本次土壤调查****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表层土壤进行快筛监测。本次调查采用PID和XRF对本地块0~50cm的表层土壤进行快筛,本次调查初步共布设土壤采样点16个(含1个对照点)。土壤快筛监测项目为重金属(镉、铬、镍、铜、锌、砷、汞、铅)、VOCs。
根据土壤样品快筛结果,本地块各样品的PID检测浓度未见显著差异,地块土壤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和其它有毒气体浓度与对照点相比没有明显异常;现场XRF重金属快速检测结果显示,土壤样品中各重金属浓度与对照点相比没有明显异常,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一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以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因此,本地块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4、调查结论
通过第一阶段调查结果确认本地块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生态环境厅、******厅、****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第十五条,可不进行土壤和地下水采样检测,以污染识别为主。因此本地块可在第一阶段调查结束,无需启动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程序,本次调查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符合教育用地(0804)的规划要求,可安全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