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两项认证采购
变更公告01
(采购编号:****)
现对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两项认证采购项目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作以下变更:标书代写
1、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原为:标书代写
1)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且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的其他组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3)不得存在的情形:南方电网、****公司或**市****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解冻的。
4)供应商须按照南方电网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5)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供****政府行业主管、监督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纳入惩戒对象名单,且未解冻的。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现变更为:
1)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且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的其他组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3)不得存在的情形:南方电网、****公司或**市****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解冻的。
4)供应商须按照南方电网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5)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供****政府行业主管、监督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纳入惩戒对象名单,且未解冻的。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提供有效期内的****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认证机构批准书》及有效期内的中国****委员会颁发的《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证书》,批准书与认可证书业务范围均需包括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
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刘旭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