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社会各界:
根据《****管理局关于公平竞争审查排除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工作的函》(吕市监函〔2026〕8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不符合公平竞争标准的《**市2025年市级冬春蔬菜储备承储企业征集公告》予以撤销作废。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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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