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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2026年3月12日********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对宁209H54、宁209H75平台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进行验收。项目区地块复垦达到《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控制质量标准》等相关验收标准,项目区土地复垦率达到100%,符合复垦质量要求,验收结果认定为合格。现予以公告。
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30日,若相关权利人对复垦验收结果持有异议,须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我局。若公告期内未收到权利人关于复垦验收结果的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我局将正式通过土地复垦验收。
一、公告时间
2026年 11月2日至2026年 12月1日。
二、公告意见反馈方式
联系单位:****
联系人:肖赟
联系电话:186****9595
三、结果附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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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