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利局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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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政府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们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区政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本《指南》根据修改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政府网站(www.****.cn)****政府主要信息公开场所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9类:

1.概况信息。包括****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

2.法规文件。包括****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包括全区水利事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重要会议、水利发展、农村饮水**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5.人事信息。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6.财经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及审计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设置的专项资金管理情况,招商引资情况。

7.行政执法。包括****负责实施的河道采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等情况。

8.公共服务。****有关面向公民、企业和其他经营者及涉水服务方面的信息。

9.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除上述6类信息以外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具体参见****编制的《******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政府网站(www.****.cn)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办公室进行查阅,查阅地点:****办公室;联系电话:0796—****185。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信息,********政府网站(www.****.cn)上公开和依法指定的主要信息公开场所公开两种形式。区政府网上公开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

(三)公开时限

区政府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主要信息公开场所查阅。

属于********政府信息,将自水利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政府信息,可以向****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办公室;

办公地址:****中心二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6-****185

传真号码:0796-****185

邮政编码:343000

电子邮箱:****@163.com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二)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的,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到受理机构领取,****政府网站(www.****.cn)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政府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政府网站(www.****.cn)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2)通过信函。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场提出申请。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要求申请人补正。对于要件完备的申请,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已主动公开的,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公开范围的,按照****政府信息的方式和载体形式予以提供;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政府信息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有关情况;

5、****政府****机关职责权限范围,但本机关未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不存在;

6、****政府****机关职责权限范围的,应当告****机关公开;****政府****机关的,****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7、****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对于可以公开的部分,按照****政府信息的方式和载体形式予以提供;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应当说明理由;

8、****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

9、申请内容不明确,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名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10、同一申请人无****机关****政府信息,已经作出答复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需延期答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3.收费标准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严格按照《****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部署要求执行。

信息处理费可以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均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行政机关对每件申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其中一种标准,但不得同时按照两种标准重复计算。

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决定类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包含多项内容的,行政机关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以合理的最小单位拆分计算件数。

按件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1)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

(2)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

(3)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按量计收适用于申请人要求以提供纸质件、发送电子邮件、复制电****政府信息的情形。相关政府信息已经主动对外公开,行政机关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途径等的,不适用按量计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单位分别计算页数(A4及以下幅面纸张的单面为1页),对同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累加计算页数。

按量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1)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

(2)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

(3)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

(4)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政府信息

1.依法****政府信息,法律、行****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电话:0796-****185

办公地址:****大道6****中心二楼

邮政编码:343000

接待投诉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

公民、法人****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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