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国际纺织城二期(工业园区)18区工业厂房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广东-汕头-潮阳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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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 成文日期: 2026-10-29
名称: ******工业园区)18区工业厂房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号: **水许决字〔2026〕35号 发布日期: 2026-11-02
主题词:
******工业园区)18区工业厂房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6-11-02

**市****园区****公司:

我局于2026年10月29****公司******工业园区)18区工业厂房水土保持方案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并于2026年10月29****公司提出的******工业园区)18区工业厂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申请。经程序性审查,****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3.80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南方红壤区二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5%,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不设置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根据《****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26〕1号),全省范围内新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执行《**省****财政厅****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全额征收。按照《**省****财政厅 ****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规定,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一次性计征,每平方米0.6元(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本项目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面积为137986㎡,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82791.6元。请你公司依法依规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工作。


附件:实施******工业园区)18区工业厂房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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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9日




附件:

实施******工业园区)18区工业厂房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公司申请的关于******工业园区)18区工业厂房水土保持方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为依法实施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和《**省水土保持条例》的相关规定,告知如下:

一、你公司应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水土保持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要求。特别要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项目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与主体工程设计同步开展,报主体工程审查、审批部门办理水土保持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审批手续。

二、你公司要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组织管理,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到具体部门和各参建单位,并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同时要按相关规定制定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管理制度,确定水土保持目标、任务与要求,落实责任跟踪与奖惩措施,定期检查落实。

三、你公司要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保存和利用。加强临时堆土场管理,及时落实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做好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如产生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优化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施工建设期间应注重做好临时排水、拦挡、苫盖等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四、你公司要落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请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

五、你公司要落实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制度,及时做好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及单元工程的验收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请落实报告制度。在项目开工建设后及时向我局书面报告开工信息。

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如工程扰动新涉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或者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或者开挖填筑土石方总量增加30%以上,表土剥离量或者植物措施总面积减少30%以上,或者水土保持重要单位工程措施发生变化,你公司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厅审批。因工程扰动范围减少,相应表土剥离和植物措施数量减少的,不需要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

八、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你公司应当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报我局审批。

九、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你公司应对该项目整体水土保持设施进行自主验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并接受验收核查。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十、请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我局将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你公司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本许可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限3年。

如违反上述告知事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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