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 东莞市泰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异地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审批
广东-东莞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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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6-11-02 11:12

****(异地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6年10月14日,****组织召开****(异地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小组(名单见附表)现场查阅并核实了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根据《****(异地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保护厅《****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的通知》(东环办函〔2018〕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异地扩建)位于**市寮步镇西溪大进二路8号,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为10%。占地面积3900m2,建筑面积3900m2。项目主要从事特种硅橡胶制品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特种硅橡胶制品999.5吨。(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落实情况

2026年6月,项目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2025年11月14日,****环境局以“东环建〔2026〕2592号”文件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进行批复。

建设项目于2026年9月开工建设,于2026年9月11日竣工,相应环保设施均已配套完成,现拟于2026年9月17日进入试运行,并对生产情况进行验收。

项目环评批复(东环建〔2026〕2592号)落实情况见表1。

表1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一览表

序号

环评及批复要求

建设落实情况

对比分析

1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不允许排放生产性废水。水喷淋废水(5.4吨/年)须经固定的收集设施收集后交石马河流域外的零散工业废水处理单位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 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水喷淋废水(5.4吨/年)须经固定的收集设施收集后交石马河流域外的零散工业废水处理单位处理。

与环评及批复要求相符

2

生活污水须经预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处理厂处理。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污市政污水管网,经检测,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

与环评及批复要求相符

3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得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须符合**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及其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捏合、压延、挤出、热压、研发工序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产生的废气经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准》(GB27632-2011)表6现有和**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

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投料、研发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现有和**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得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须符合**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 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及其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捏合、压延、挤出、热压、研发工序应当在密闭空间或密闭设备中进行,产生的废气经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 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产排污情况均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4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采取合理布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经现场检测,项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与环评及批复要求相符

5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采用库房储存,固废间采取了防渗漏、防雨淋等措施,****公司回收处理。设置了专门的危险废物暂存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与环评及批复要求相符

二、项目建设有关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查,项目建设过程中产品、原料、设备与环评一致,项目现场较原环评审批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配套的三级化粪池治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水喷淋废水:废水经废水收集装置收集后,交石马河流域外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捏合、压延、挤出、热压、研发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捏合、压延、挤出、热压、研发工序有机废气进行收集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引至高空排放。

项目投料工序颗粒物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已落实合理布局噪声源,对噪声源采取隔声罩隔音、加减震垫减震、装吸声材料等措施。

(四)固废

项目设置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并安装了相关要求的环保标识,固废仓周围设置导流渠防止雨水进入,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袋/箱、废产品、硅胶次品及边角****公司回收处理;项目设置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做好防雨、防晒、防渗等措施,并安装了相关要求的环保标识,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抹布、废原料桶、废活性炭、废刮板经分类收集后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落实了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中的污染物符合标准**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级标准的较严值的要求。

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水喷淋废水:废水经废水收集装置收集后,交石马河流域外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不外排。

2.废气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捏合、压延、挤出、热压、研发工序 DA001 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均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监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无组织(厂界):颗粒物厂界浓度满足**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监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

无组织(厂区内):厂区内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均符合**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3.噪声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

项目的各类固废均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处置,已签订转移合同,项目废包装袋/箱、废产品、硅胶次品及边角****公司回收处理;项目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抹布、废原料桶、废活性炭、废刮板经分类收集后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落实了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五、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各类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理,根据对项目的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外排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结合项目验收调查报告的调查结论和现场检查情况,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建设单位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外排污染物符合达标排放要求。建议建设单位在运营中加强日常环保管理,定期对处理设施等进行维护,维持其稳定达标排放的状态。通过落实各污染治理措施,项目对周围环境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不存在重大环境影响问题,认为本项目废气、噪声、固废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七、建议

建立台帐;加强环境设施维护与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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