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委托****对部分场地进行公开招商,定于2026年11月6日10时在**市**中路8号桂名大厦南栋5楼本公司拍卖厅按现状公开拍卖以下32处商铺、场地租赁权。拍卖信息如下:
注意事项:
1、装修期:1号、2号、3号、8号、10号、16号、19号标的新承租人享有免租装修期15天(含在租期内);原承租人成功竞租,申请停业装修免租金的,装修方案经出租人批准后,给予免租装修期15天;30号标的新的承租人享有6个月的装修免租期;除1号、2号、3号、8号、10号、16号、19号、30号以外的标的新承租人享有免租装修期一个月(含在租期内);原承租人成功竞租,申请停业装修免租金的,装修方案经出租人批准后,给予免租装修期一个月。免租装修期内承租人无需交纳租金,但仍需承担物业费、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
2、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缴清成交标的房屋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租期内最高月租金的三倍计付)及首月租金,物业服务合同履约保证金(按月物业服务费标准的三倍计付)及首月物业服务费、水电专项保证金(按预估月度水电费的三倍计付),装修押金(以委托方标准执行),以及成交标的的评估费用;缴清以上款项后于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物业管理合同》(租赁起始时间以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时间为准。),买受人逾期未缴清全部款项并签订相关《房屋租赁合同》、《物业管理合同》的,拍卖人收到委托人书面通知后与该买受人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已交纳参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承担成交标的的分摊评估费等费用;所有买受人还须平均分摊拍卖公告费1700元,并按标的首年租金总额的2.5%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
4、本次拍卖竞买人资质:竞买人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5、竞买保证金交款账号:
户名:****
账号:3602 1201 0106 3535 98
开户行:**漓江农合行琴潭支行【**农村信用社】
有意者请见公告之日起联系、咨询、预约看样、报名,参拍者需于11月5日17时前交纳相应标的的竞买保证金到拍卖人指定账户,持身份证原件办理竞买登记。
拍卖会时间:2026年10月6日10时
拍卖会及报名地址:**市**中路8号桂名大厦南5楼
联系电话:135****6130 马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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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