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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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监理

竞争性磋商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已由已由****委员会关于**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5〕5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二、采购内容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监理;

2.2项目概况:**市入河排污口实施规范化建设,入河排污口标志牌基础540个、入河排污口采样点基础155个、****监测站基础及防护网围栏10套、视频监控基础302套、流量监控基础57套、基础配套的电气工程等;

2.3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期、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4最高限价:9.45万元(人民币);

2.5工程建设地点:**市各县(市)区;

2.6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工程保修期、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2.7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更换且无在建(监)工程;

本项目全部人员(包含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

3.3财务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3年-2025****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供应商成立日期在 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5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供应商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5凡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将否决其投标,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建设厅关于优化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执行《****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7****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 在近三年(2023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1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 (**时间,下同),持以下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获取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

(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4)授权人获取,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人获取,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2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5.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13时30分。地点为**省**市**区中信大厦26层638室;标书代写

5.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一律按照本公告4.1的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时一律按无效磋商处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5.4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个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5.5当供应商的有效磋商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时,该磋商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期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区**东路25号

联 系 人:宋莹

电 话:0432-****5446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宜山路88号创业服务大厦208A-19

联 系 人:滕丽元

电 话:133****6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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