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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对 ****市委宣传部**社新媒体及综合信息服务项目 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委宣传部**社新媒体及综合信息服务项目 二、采购人:**** 三、采购预算(元):1,200,000.00 四、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利用**社新媒体及综合信息服务推**台,为**市开展城市形象推广,获悉最新经济形势分析,为城市经济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和智力支持。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通讯社,是党和国家最具权威性和影响力的媒体机构,承担着履行党和人民耳目喉舌、积极引导国内舆论的职能,在国内外具有唯一性,通过国内国外平台展现**声音、展示**形象,将有效提升城市影响力、融媒产品传播力。 六、专家论证意见 经论证,********通讯社下属企业,具有提供本次服务的唯一性,符****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要求,基于项目要求及对承担机构的实力要求,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作为本项目的实施单位。 七、拟定唯一供应商 1.供应商名称:**** 地址:******区玉函路5号 八、单一来源论证专家 王艳云、徐爱荣、宋民光 九、公示期:2026年11月03日—2026年11月09日 十、采购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人:****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546-****320 地址:**市府前大街77号 监管部门: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46-****135 地址:**市**区府前大街122号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546-****629 地址:东****开发区府前大街75号3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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