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28分钟前 | 公 开 人:****破产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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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案预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公告 ****法院于2025年10月20日作出(2025)黔破终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以下简称“天安驾校/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人民法院于2026年6月4日作出(2026)黔04破91号《决定书》,指****事务所****驾校管理人,管理人于2026年6月10****驾校。 天安驾校主营业务为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摩托车驾驶员培训,具备驾培经营资质。受经营不善、财务核算混乱、资金链断裂、大量涉诉负债等多重因素影响,天安驾校自2025年6月起停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存在产权瑕疵、车辆权属存疑、对外担保、股东大额资金占用等重大问题。根****事务所出具的卓誉专审字【2026】第000号专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截至审计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经审计调整后资产总额7,322,831.47元,负债总额8,733,343.75元,所有者权益-1,410,512.28元;案涉地块及地上建筑物因违法查处,收到政府出具的文件要求不能作为破产资产处置。 为最大限度盘活债务人驾培经营资质与有效资产,提升全体债权人债权清偿率,挽救企业营运价值,维护债权人、职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在本案破产清算程序阶段,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本次仅为预招募,管理人将把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予以审议,取得债****法院申请将本案由破产清算程序转入破产重整程序,再正式推进重整计划草案编制、表决、报批等程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6583F;成立日期:2005年8月1日;注册资本:150万元人民币,已全额实缴 3.注册地址:******开发区宋旗镇宋旗村 4.法定代表人:姜献章;股权结构:姜献章持股80%,幸绒绒持股20%;姜献章120万元股权已办理股权出质登记,质权人为**荣盛******公司。 5.经营范围: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大型货车、小型汽车);二轮、三轮摩托车培训。 6.分支机构:****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其中2家已注销,3家存续,本次审计范围不含分支机构。 重要风险提示:①案涉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因2017年12月25日国土部门违法查处,不得作为破产财产处置,意向投资人不得将该部分资产纳入可处置资产范围评估测算;②名下43台机动车存在抵押、查封、报废、挂靠、账外资产情形,部分车辆权属存在重大争议;③本次公告披露资产、负债数据来源于专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最终债权、资产以管理人债权审核、法院裁定确认为准,管理人不对资产负债数据做担保承诺,意向投资人应自行开展尽职调查,充分识别全部投资风险。 二、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条件 1.意向投资人可以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也可以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允许联合体报名,联合体应当明确牵头主体,全部联合体成员对重整投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本公告资信要求。 2.意向投资人(联合体含全部成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无数额巨大到期未清偿债务。 3.具备与本次重整投资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资金来源合法,能够按照投资方案足额筹措重整所需资金,能够提供资信证明、资产证明等履约能力材料。有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经营、管理经验的主体同等条件下优先遴选。 4.意向投资人已完成内部决策审批,同意按照债务人资产现状参与重整,充分知悉债务人资产瑕疵、负债、诉讼、担保、财务混乱等全部风险,自愿承担尽职调查未发现的潜在风险。 5.愿意通过****驾校业务,优先保障职工权益,提出具备可行性的债务清偿方案、企业后续经营方案。 三、报名需要提交材料(全部纸质材料一式叁份,密封,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字捺印,同时提交电子版) 1.报名申请书:****驾校预重整投资,列明主体信息、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2.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联合体报名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方、各方分工、出资、责任承担。 3.资信证明材料:银行资信证明、资产证明等能够证明资金实力的文件;无失信记录、无重大不良征信的查询材料。 4.内部决策文件:股东会/董事**意参与本次重整预招募的决议;自然人无需提供。 5.保密承诺书:承诺对尽职调查获取的债务人资料、破产案件信息予以保密。 6.其他管理人要求补充的材料。 四、招募时间、尽调安排 1.报名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自然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管理人可视实际情况**报名期限。 2.报名提交方式:现场递交或者邮寄至管理人办公地址(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 3.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报名材料经管理人形式审查通过后,可以向管理人申请开展尽职调查,查阅审计报告、债权申报资料、案件材料等,管理人将统一安排尽调。意向投资人应当自行承担尽调全部费用。尽调期限为报名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 五、意向重整投资方案要求 意向投资人完成尽职调查后,应当在尽调期限届满后3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正式书面《意向重整投资方案》,方案应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资主体:明确投资人(联合体),投资模式(股权受让/承债式重整/其他模式)。 2.重整投资资金:总投资金额、资金来源、资金支付节点、资金保障措施。 3.债权清偿方案:区分职工债权、社保债权、税款债权、有财产担保债权、普通债权,明确各类债权清偿比例、清偿时间、清偿方式;普通债权清偿比例原则上不应当低于破产清算状态下测算清偿比例。 4.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对原股东股权处置、调整安排。 5.企业经营恢复方案:停业后恢复经营举措、驾培业务运营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后续经营风险防控。 6.风险处置安排:针对土地房产瑕疵、教练车权属争议、对外担保、股东占用资金、历史财务混乱等重大事项的处置方案。 7.方案落地保障:履约保证**排、投资方案的前提条件、风险承担、方案无法落地的处理。 特别约定:本次提交的《意向重整投资方案》,需要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取得债权人会议认可后,管理人将以此为基础,****法院申请将本案由破产清算转入破产重整程序;如债权人会议不认可该投资方案,则该方案不发生效力,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遴选、程序转换规则 1.管理人收到全部意向投资方案后,结合资金实力、清偿方案、经营可行性、风险处置方案等,对方案进行初步审查。 2.管理人将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由债权人会议对各意向投资方案进行审议并听取相应的意见。 3.若某一份意向投资方案获得债权人会议认可,管理人将以该方案为基础,推进谈判,拟定重整投资协议,****法院提交申请,请求将本案由破产清算程序转入破产重整程序。法院裁定转入重整程序后,管理人正式编制《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正式履行全部投资义务。 4.若全部意向投资方案均未获得债权人会议认可,则本次预招募终止,本案继续按照破产清算程序推进。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再次组织预招募。 5.本次预招募不构成要约,管理人有权根据案件情况,中止、终止本次招募,不对意向投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七、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提交正式《意向重整投资方案》时,应当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意向遴选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圆整)。 1.若方案未获债权人会议认可、未被选定为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在遴选结果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2.意向投资人被选定,后续进入重整谈判阶段,保证金转为重整履约保证金,按后续重整投资协议约定处理。 3.意向投资人提交方案后无故撤回、恶意报价、违背承诺,管理人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 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管理人; 账户:168********001536; 开户行:****公司神奇支行 八、重要提示 1.本公告全部信息来源于管理人现有档案资料、专项审计征求意见稿,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资产、负债、债权的最终结果以管理人债权审核、人民法院裁定为准。意向投资人务必充分开展尽职调查,独立评估全部商业风险。 2.本次为破产清算阶段预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法院已经裁定本案进入重整程序。能否转入重整程序取决于:①投资方案获得债权人会议认可;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重整转换申请。前述条件不能成就,则本次预招募不产生重整法律后果。 3.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投资方案,即视为充分知悉本公告全部风险提示,自愿承担投资风险。 4.本公告在**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管理人指定平台发布。 九、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律师189****3997;蒲律师193****3315; 联系地址:****驾校科目****办公室 ****管理人 202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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