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2014年5月17日)等文件精神,将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评估概况
1.项目名称:****2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地点:****开发区北部海域。
4.建设概况:本项目规划交流侧容量为2000MW,年上网电量305077.4万度,分期建设,一期建设光伏厂区,拟采用630Wp及以上单晶双面组件、光伏支架、逆变器、汇流箱、箱变、35kv集电线路等,二期配套建设一座500kv升压站。最终光伏区以35kv集电线路接入500kv升压站的35kv母线,本工程最终以500kv电压等级接入电网。
二、评估工作内容及程序
1.根据国家、省市等各级部门文件要求,确定评估工作内容,初步判定风险因素;
2.开展实地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进行网上公示和现场公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
3.召开评估论证会,最终确定风险因素,判定社会稳定风险等级,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4.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上报主管部门。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对象: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群众、政府或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征求事项:(1)对项目建设的态度;(2)项目建设对周边地区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3)项目施工或运营期间可能对当地环境的影响;(4)项目建设对团体或个人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5)其它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了解及反馈意见方式
1.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向以下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实施的意见看法。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将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实施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3.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189****5458
****
2026年11月2日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