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眉山片区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经营权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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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新区**片区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经营权

拍卖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将在**天府新区政务服****服务中心网站(网址:https://www.****.cn/fronttianfu/)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公开拍卖天府新区**片区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经营权。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

天府新区**片区公共机构屋顶(共59处)分布式光伏经营权,经营权出让期限为30年,自出让人将全部(或按协议约定的首批)屋顶场地交付竞得人之日起计算,其中建设期1年、经营期29年。因出让人原因延迟交付的,出让期限相应顺延,屋顶面积总计76390.74平方米。起拍价:4477万元,竞买保证金50万元。

竞得人取得经营权后,负责在相关公共机构屋顶安装光伏组件,建设光伏发电建筑工程、光伏发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储能系统、升压站变配电设备等配套设施以及后续运营管理,光伏组件计划总装机容量约 17.34MWp。

本次拍卖按标的现状进行。出让人已将《项目实施点位分布表》随《天府新区**片区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经营权拍卖文件》披露,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应在标的展示期内自行踏勘、核验并独立判断;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即视为接受标的现状及全部瑕疵,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点位分布表中数据系依据现有资料测算,实际以交付时状态为准,不构成对标的状况、价值的保证。

特别提示:

1.资产权属:

(1)本项目范围内涉及的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及其配套设施,其经营权由****管理委员会授权**天****信息化局(简称“经信局”)依法以网络竞价方式出让。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方式取得协议约定范围内的公共屋顶分布式光伏经营权,在经营期限内享有运营、管理和收益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运营维护责任。本项目仅涉及经营权的出让,不涉及资产所有权的转移,受让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处置(含转让、抵押、质押)项目资产,经营期满按约定将****政府指定部门。

(2)受让方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支架、逆变器、储能系统、升压变配电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归受让方所有;因安装形成的、拆除将损害房屋主体结构或屋面防水层的附合部分,其****政府方所有,受让方享有经营期内的使用权。经营权期限届满或协议提前终止时,按本公告第二项及出让协议约定移交。

(3)受让方仅享有项目范围内的闲置公共屋顶布设分布式光伏的经营权。

(4)经营期满或协议提前终止,受让方应按《天府新区**片区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经营权出让协议》约定,将项目场地范围内原有资产的使用权和经营权,以及经营期限内受让方投入的设备、设施等不可移动资产实物(包括受让方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及其配套设施形成的资产)无****政府指定部门,移交资产以双方最终确认的资产移交清单为准。

(5)经营期限内,受让方享有项目设备、设施以及公共机构屋顶的使用权和项目收益权。除坚****政府批准的其他衍生业务外,受让方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用途。

(6****政府书面同意,不得将项目所有光伏设备、设施等设置任何或有债权(担保、抵押、质押等)。

2.期满资产移交

经营权期限结束或者协议提前终止,受让方应按《天府新区**片区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经营权出让协议》约定,将政企双方确定的移交资产清单中包含的公共机构屋顶范围内原有资产的使用权和经营权以及运营期内受让方投入的光伏设备、设施等不可移动资产实物,无****政府指定部门。

屋顶经营范围、现有设施和初始资产清单应在签订协议或场地交付前确定,并由经信局及受让方每年对资产变化情况进行确定和更新。资产移交范围及标准如下:

(1)资产的移交范围包括公共机构屋顶范围内原有资产的使用权和经营权,以及运营期内受让方投入的光伏设备、设施等不可移动资产实物,项目建设的各类技术图纸、规程、规范、资料、生产运营的有关图纸、资料等;

(2)在资产移交范围内的资产不应附带任何其他或有债务、留置权、质押权、抵押权和其他担保权益及第三方权益;

(3)受让方应在资产移交时确保资产正常使用,政府应在接受资产前对项目资产进行检验,以保证资产移交后整体项目的可持续运行;

(4)受让方应保证项目光伏设备、设施能正常使用。如发现存在缺陷未能达到移交标准的,受让方应及时修复达到移交标准,修复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如任一方对是否达到移交标准有异议,****委员会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定。

3.权利与义务

(1)出让人

主要权利:依法依约对受让方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情况实施监督,包括对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设施运行、屋面保护、安全生产、经营权价款缴纳及期满移交等事项开展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对受让方违反经营权转让协议的行为,依法依约采取约谈提醒、责令整改、追究违约责任直至解除协议、收回经营权等措施;经营权期限届满或者协议依法终止后,按照协议约定接收经营权、光伏设施、配套设备、技术资料和运行档案。

主要义务:负责组织开展屋顶**清查、建设条件初步核验、经营权价值评估、实施方案编制及审批、公开交易和协议签订等工作;协调相关公共机构按照交易文件及协议约定提供屋顶使用条件,配合受让方开展现场勘察、结构安全复核、项目备案、电网接入及施工组织等工作;依法维护受让方在协议约定范围和期限内的合法经营权益,不干预其正常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活动;为经营者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提供必****政协助;保守经营者的商业秘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按协议约定收取经营权出让价款。

(2)受让方

主要权利:在经营权转让协议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内,依法取得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运营权及相应收益权;按照批准的建设方案和协议约定,利用 59 处公共机构屋顶建设、运营分布式光伏设施,并依法取得项目运营形成的合法收益;对涉及受让方合法权益的监管和违约处理事项依法提出陈述、申辩或者通过约定的争议解决机制处理。

主要义务:按照协议约定足额、按时缴纳经营权价款,依法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并承担投资建设责任;完成勘察设计、建筑结构安全复核、项目备案、电网接入、设备采购安装、施工建设和并网调试等工作;建立专业化运营维护和安全管理体系,承担光伏设施维护、设备更新、屋面防水及建筑物保护责任;不得改变建筑物原有用途,不得影响公共机构正常办公、教学、医疗及公共服务活动;定期报送项目建设运营、安全生产和履约管理资料,接受实施机构及相关部门监督;经营权期限届满或者协议依法终止后,按照约定完成设施设备、技术资料、运行档案及经营权移交。

4.出让人将配合提供必要的经营权属证明,但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连带担保责任。

5.竞得人须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7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天府新区**片区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经营权出让协议》。

6.经营权出让期届满,如果经营权受让方通过经信局及相关部门和经营权受让方共同聘请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履约评估,结果显示在协议期限内履约记录良好的,在不违反届时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原受让方的履约评价结果,作为下一轮公开出让资格审查或评审的参考因素。

7.因政策调整、公共利益或者法定公共管理需要确需变更或提前终止协议的,出让人应依照法律法规及协议约定履行协商、通知和处置程序,妥善做好项目衔接及资产移交工作。

8.本次交易出让人提供非税票据。

9.履约保障机制、受让方退出机制、调整衔接边界等其他事项按《天府新区**片区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经营权项目实施方案》、《天府新区**片区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经营权出让协议》约定办理,意向竞买人可在公告期内前往出让人处查看《天府新区**片区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经营权项目实施方案》、《天府新区**片区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经营权出让协议》。

二、竞买资格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及控股股东近3年内无犯罪记录,且不存在因串通投标、行贿等与项目相关的重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二)具有开展本项目建设经营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团队和管理能力,能够独立承担经营管理职责;

(三)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及良好的商业信用,近3 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具备按时足额支付经营权出让价款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

(五)符合国家及**市对相关行业主体的其他资质要求,以及出让人在出让公告中另行规定的其他合法条件。

本次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报名时间及参与竞买方式

竞买人可于2026年11月3日9时至2026年11月12日9时,在**天府新区政****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标的拍卖文件。报名与竞买均通过网上(https://www.****.cn/front/)进行,竞买人须按照《**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网上竞价竞买人业务操作手册》等相关附件进行注册、报名、缴纳保证金及参与竞买。

四、保证金缴纳方式

此次拍卖标的竞买保证金由竞买人在公告规定的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在交****银行中,****银行获取保证金缴纳账户,按要求将竞买保证金转入指定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2日9时00分(保证金以交易保证金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银行转账延迟导致未在截止时间前到账的,视为未取得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五、竞价时间

请竞买人于2026年11月12日10时至2026年11月13日10时登录“**市政务服****服务中心网 ”进行竞价。

六、标的展示

1.时间:2026年11月3日9时至2026年11月11日17时

2.地点:标的所在地。

七、联系方式

拍卖公司服务电话:028-****9538

出让人电话:028-****1123

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028-****1777

银行服务电话:028-****9007

系统操作服务电话:028-****8815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cn/)、**天府新区政务服****服务中心网(https://www.****.cn/fronttianfu/)、**日报等发布。重要提示:本公告仅为要约邀请,交易权利义务最终以双方签署的《经营权出让协议》为准 。

**天****信息化局 ****

202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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