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铜南苑小区工程
三、中标单位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单位地址:******办事处******社办公楼内
中标金额:416538.38元(大写:肆拾壹万陆仟伍佰叁拾捌元叁角捌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1、施工范围:详见施工图纸、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所载明内容。
2、施工工期:30日历天内完成(具体以开工令日期为准)
3、项目经理:刘爽爽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
注册编号:皖 ****021 ****88498
安全B证编号:皖**B(2022)****897
五、招标范围: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所载明内容。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 序号 | 业绩名称 | 合同甲方 | 合同乙方 | 合同金额 | 合同签订时间 |
| 1 | **县石关龙王潭生态采摘园综合开发项目工程 | **** | **** | ****0000.00元 | 2023年7月20日 |
| 2 | ****社区****公司片区整治改造工程 | **市**县 | **** | ****171.62元 | 2024年6月21日 |
投标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投标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招标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招标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招标程序方面的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投标人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并向****管理部门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工程投标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办事处****委员会
地 址:****办事处****委员会
联系方式:0562-****9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东润大厦B座1405室
联系人:159****12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话:159****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