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5年03月27日)

审批
福建-福州-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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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5年03月27日)
2025-03-27 101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围垦海堤、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3月27日-2025年04月0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3561

传 真:0591-****0186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3506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围垦海堤、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省**市**县**镇巺屿村

福****管理处

**新****公司

拟在**省**市**县**镇巺屿村建设****围垦海堤、水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临时占地2300m2(不新增永久用地)。建设规模为水闸砼工作闸门闸板更换30扇、修补锁定装置牛腿及导向墩砼,更换液压启闭设备,修补闸墩砌石砂浆、门槽混凝土及检修平台梁混凝土等,改造水闸电气设施及自动化;南堤桩号K2+390~K2+780堤顶加高及加宽、重建防浪墙、加高迎水面、修复背水坡及堤角抛石等。

1.加强施工期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占用红线范围外的土地。

2.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扬尘、废水、施工噪声和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围堰修筑及拆除应选择水位较低的枯水期进行施工,围堰的基坑排水经沉淀后排放至下游水体。

4.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区应设置围挡,施工场地、临时堆土场应采用防尘网遮盖,定期洒水降尘。

5.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

6.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建筑垃圾委托相关单位清运处理。


附件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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