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镇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由****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决定通过比选方式确定该项目的测量及初设(含概算编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工程概况
本项目拟建内容为:拟**充电桩1167个、****电站4座、****电站2座、充电运营系统搭建、配套服务设施等。
二、采购人:****
三、工作内容
(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策、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测绘及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工作;配合采购人进行初设评审工作,并根据主管部门意见修改,确保能取得本项目初设批复。
(二)配合采购人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四、比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参选期间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者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7.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同时需瞒住:①联合体牵头及成员单位均须瞒住以上1-5要求;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就比选事项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参加比选;⑤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比选事项的报名、缴费、递交文件等事宜。
五、本次比选最高限价:669785.43元。当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
六、中选人确定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经评审后,按实得分数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当第一名自动放弃后,第二名为中选人,以此类推)。若出现得分相同时,****一中选人;若本次比选申请人报名少于3家或合格申请人少于2家时,比选人将采用谈判或二次挂网的方式确定中选人。
附:评分细则
七、比选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1月5日17:00前,交于******公司613室,并缴纳200元报名费(按财务要求公对公转账,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完成转账)。标书代写
2.报名需提供的资料:①单位介绍信;②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如委托代理人)。
八、比选文件:
1.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如委托代理人)。
2.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比选报价函、服务方案、拟派人员、业绩证明。
3.以上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
九、比选时间
2026年11月6日09:30 ,******公司412会议室比选。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地址:**市诗**路195号
邮编:621700
联系人:倪先生
电话:0816-****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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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