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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厅《****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以下简称“改建项目”)的有关资料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简介
改建项目位于**省**(**)汽车****中心坐标:E112.****3492,N23.****3942),本次改建在现有项目厂区基础上进行,不新增占地面积,改建内容主要为对现有项目车间布局、产能规模、设备数量、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调整。改建完成后,新增汽车零部件表面热处理加工能力1500吨/年、燃油汽车动力总成系统(汽车变速箱)表面抛丸加工能力300吨/年,全厂汽车零配件年产能调整为2.91万吨。改建项目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主要为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1套“沉降箱+旋风除尘器+湿式除尘器”、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装置。改建项目依托现有项目的劳动定员,不新增员工。改建后项目全厂劳动定员为874人,其中住宿人数为500人。改建项目工作制度为330天,每天3班,每班工作时数8h。
2026年10月22日,鸿图公司在**市**区组织召开“****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经审查和评价,验收组同意该改建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建设项目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省**(**)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内
联系人:赖工
联系方式:136****9884
3、公示
公示内容见附件: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6.****.26--2026.****.20,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