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10/2026-40101
发文机关:
文 号:黎发改审批字〔2026〕321号
成文日期: 2026-11-02
关于湖坊乡村道CM70****小组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黎发改审批字〔2026〕321号
关于湖坊乡村道CM70****小组
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批复湖坊乡村道CM70****小组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湖府文〔2026〕7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湖坊乡村道CM70****小组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湖坊乡村道CM70****小组公路养护工程。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政府申报,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湖坊乡。
四、建设工期:3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起讫桩号为 K0+000~K1+721,路线全长1.721千米;路面宽3.5米,路基 4.5米,路线编码CM****1022。
建设内容:将老路面击碎后利用作为底基层或挖除,重**泥混凝土路面,重建面积约6344.5平方米。路面结构型式:(1)老路面碎石化处理后重建段:20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8厘米厚级配碎石调平层+原水泥路面碎石化作底基层(老路利用部分)+20厘米厚级配碎石底基层(底基层加宽部分);(2)老路面挖除重建段:20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20厘米厚级配碎石底基层。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项目总投资金额约115.62万元,资金来源为2026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第一批计划资金80.6万元,不足部分乡镇自筹。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抄 送:县统计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自然**局
**** 2026年9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