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高压电机定子、双馈风力发电机定转子生产改扩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公示

审批
湖南-株洲-渌口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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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电机定子、双馈风力发电机定转子生产改扩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公示
更新日期:2026-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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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电机定子、双馈风力发电机定转子生产改扩建项目
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公示

项目名称

高压电机定子、双馈风力发电机定转子生产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开发区南洲新区湘渌大道625号厂区车间4#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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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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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日期

2026年11月2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意见全文

****:

你公司报送的《****高压电机定子、双馈风力发电机定转子生产改扩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附件已收悉,****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5年6月,****高压电机定子、双馈风力发电机定转子生产项目,在******开发区南洲新区湘渌大道625号厂区车间4#获得批建,现有产能为年生产高压电机定子600件,双馈风力发电机定子150件,双馈风力发电机转子150件。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在厂区现车间4#进行改扩建,建设高压电机定子、双馈风力发电机定转子生产改扩建项目。车间4#占地面积3727.26m2,建筑面积3727.26m2,项目使用建筑面积3407.26m2。对厂区现状车间4#进行改扩建,保留车间原浸渍树脂区、喷漆房、烘箱区、电气试验区;对喷漆房进行扩容;在现浸渍树脂区及烘箱东侧新增浸渍树脂区及烘箱,将打磨区调整至厂房西侧清理区,其他调整为并头焊接区、嵌线区、存放区,同时进一步完善生产附属设备、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产能提高1倍;实现年生产高压电机定子1200件,双馈风力发电机定子300件,双馈风力发电机转子300件。

根据******公司编制的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及审查意见,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管控要****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及****开发区调区扩区规划环评要求,在建设单位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项目对环境影响可达到国家相关环保要求,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中确定的地点、规模和内容建设。

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排放标准

(一)严格大气环境管理。浸渍树脂罐抽真空废气、喷漆废气、干燥箱固化废气经负压收集,再经纸盒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置后,通过现有15m排气筒(DA002)排放。有组织废气中的苯系物、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表1中其他行业排放限值;颗粒物、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表2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甲苯、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

(二)严格废水环境管理。做好雨污分流工作。全厂房地面采用干法清洁,无清洁废水产生;贮存罐冷却用纯水循环使用,每年更换1次纯水(约12m3)用于厂区绿化降尘不外排。****园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处理厂进行处理。厂区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

(三)严格噪声环境管理。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营运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固废环境管理。加强固废分类管理,按照“无害化、减量化、**化”原则和环评提出的固废管理要求,做好各类固废的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规范管理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贮存,落实“四专”管理(专门危废暂存间,专门识别标志,建立专业档案,实行专人负责)、制度上墙、信息联网;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交有资质单位安全转移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

(五)健全风险防控体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项目各项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项目管理具体要求

(一)严格执行排污总量管理。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VOCs0.905864吨/年;全厂污染物排放量为:二氧化硫0.0028吨/年、氮氧化物0.018吨/年、VOCs6.948964吨/年,纳入**市生态环境部门总量控制管理。

(二)严格执行环保管理制度。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环保管理制度。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应执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按规定程序组织并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境局**分局备案;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规定点位、因子、频次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工作。

(三)严格制定内部环保管理制度。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事中、事后监管。

(四)重新报批情形。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环境局**分局 0731-****8436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