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净化器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开办用空气净化器采购。
(二)项目背景为满足本单位搬迁至西营路75号新址后的办公环境保障需要,改善新装修办公场所室内空气质量,拟采购空气净化器19台,****办公室、会议室及公共区域的空气净化处理。
(三)采购数量19台(统一规格)。
(四)供货及交付地点西营路75号,具体摆放位置以采购人现场确认为准。
(五)预算金额与控制价本项目预算控制在人民币5.7万元以内。报价超过控制价的,其报价无效。
(六)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七)落实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参与,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按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优先采购。
二、采购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空气净化器 |
统一规格,详见第三部分技术参数 |
台 |
19 |
含随机滤芯1套/台、说明书、保修卡 |
报价应包含设备本体、随机滤芯、包装、运输、搬运、就位摆放、调试、培训、税费及质保期内服务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三、技术要求本章为本项目核心要求,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全部满足下列性能指标、功能、资质及外观要求。
(一)核心性能指标| 序号 |
指标项 |
要求 |
| 1 |
颗粒物洁净空气量(CADR) |
≥450 m3/h |
| 2 |
甲醛洁净空气量(CADR) |
≥200 m3/h |
| 3 |
颗粒物累积净化量(CCM) |
≥P4级(≥12,000 mg) |
| 4 |
甲醛累积净化量(CCM) |
≥F4级(≥1,500 mg) |
| 5 |
颗粒物净化能效 |
高效级(≥5.00 m3/(W﹒h)) |
| 6 |
适用面积 |
≥40 ㎡ |
| 7 |
噪声(最高档) |
≤65 dB(A) |
| 8 |
噪声(最低档/睡眠档) |
≤35 dB(A) |
| 9 |
滤网配置 |
HEPA滤网H13级及以上;配备足量活性炭滤网用于甲醛及TVOC去除 |
| 10 |
额定电压/频率 |
AC 220V / 50Hz |
说明:CADR、CCM、能效等级、噪声等指标以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铭牌、能效标识标注值为准。
(二)功能要求1. 净化能力:具备颗粒物(PM2.5)、甲醛、TVOC、异味等污染物的去除能力;新址为新装修场所,供应商所投产品应明确说明甲醛去除方式及效果。
2. 显示与监测:具备PM2.5数值显示功能;具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与自动调速功能者优先。
3. 运行模式:具备多档风速调节,含睡眠或静音档;具备定时功能(不少于4档)。
4. 安全保护:具备童锁功能;开盖或滤网取出时自动断电保护;具备倾倒保护者优先。
5. 操作便利:机身按键操作简洁清晰,或配备遥控器、移动端控制(具备其一即可),便于非专业人员日常使用。
6. 移动与摆放:底部配置万向轮或便于搬移的结构,****办公室内调整位置。
7. 滤网更换:滤网更换应简便,具备滤网更换提醒功能,避免滤芯超期使用造成二次污染。
(三)安全与资质要求1. 所投产品应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提供有效CCC认证证书。
2. 所投产品应为技术成熟、市场通用的主流产品,配件及耗材易于采购。
3. 提供产品检测报告(CADR、CCM、能效、噪声等指标)、出厂合格证、能效标识。
4. 所投产品须为全新原厂正品、未拆封、未使用,不得为样机、翻新机、改配机或非正规渠道产品。
(四)外观与工艺要求1. 外观造型简洁、颜色庄重(建议白色或浅色系),与办公环境协调。
2. 外壳无划痕、无变形、无色差,接缝均匀,无明显异味。
3. 结构稳固,运行时无明显晃动、无异响。
四、质量要求与标准1. 所供产品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质量标准及行业规范(GB/T 18801《空气净化器》等),并符合采购人确认的样品或产品资料要求。
2. 19台设备应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确保外观、规格一致,便于统一管理与耗材备件供应。
3. 产品铭牌、型号、技术参数应与报价文件、检测报告一致,不得以低配型号替代。
4. 随机滤芯应为原厂全新滤芯,安装到位并可正常使用。
五、交付与就位要求1. 交付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19台设备的供货、搬运、就位及开机调试;采购人场地条件不具备的,工期相应顺延。
2. 摆放就位:按采购人指定位置搬运至各楼层房间并摆放就位,拆除包装并清理包装废弃物,保持现场整洁。
3. 开机调试:逐台开机试运行,确认运转正常、各档位风速正常、显示与按键功能正常、无异响、无异味。
4. 使用说明:就位后向使用部门说明基本操作方法、滤网更换周期及注意事项,提供纸质或电子版操作手册。
5. 安全文明:搬运及摆放过程中不得损坏墙面、地面、门框及既有设施,造成损坏的由供应商负责修复。
六、验收标准本项目验收以资料齐全、数量外观完好、现场性能实测合格为依据,任一项不合格即视为验收不合格。
(一)资料验收供应商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CCC认证证书、第三方检测报告(含CADR、CCM、能效等级、噪声)、能效标识、原厂质保凭证、说明书、保修卡、滤网清单及单价等资料,资料齐全有效、可核验。
(二)数量与外观验收1. 数量19台,品牌、型号、颜色与合同约定一致。
2. 外观无划痕、无破损、无变形,随机附件及滤芯齐全。
(三)性能验收(现场实测)1. 逐台通电运行,测试各档位风速切换正常、噪声无明显异常、显示与按键功能正常。
2. 使用便携式PM2.5检测仪在设备出风口附近检测,运行30分钟后应有明显净化效果(示值下降)。
3. 滤网安装到位,滤网更换提醒功能正常。
4. 19台设备型号、序列号一致可查,可在原厂或官方渠道核验。
(四)验收组织供应商提交验收申请或完整资料后,采购人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或更换并申请复验;复验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对技术指标存在争议的,由双方共同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七、售后服务要求1. 质保期:整机免费质保不少于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免费维修或更换。
2. 响应时效: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2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处理;需更换配件的,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3. 耗材供应:质保期内及期满后,供应商应按不高于同期市场价供应原厂滤芯等耗材;报价文件须列明滤芯单价及建议更换周期。
4. 备品备件:建议随机提供备用滤芯不少于1套,或明确后续采购价格与供货周期。
5. 技术支持: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免费提供使用咨询与维护指导。
八、商务要求1. 报价要求:按台报单价并报总价,报价为人民币含税价,包含设备、滤芯、包装、运输、搬运就位、调试、培训、税费及质保期内服务等全部费用。供应商未填报的内容,视为已包含在总价内,成交后不得以此要求增加费用。
2. 控制价:总价不超过5.7万元;超限价报价无效。
3. 报价有效期:不少于60日。
4. 付款方式:设备全部到货,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或按合同约定分期支付。具体以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为准。
5. 违约责任:因供应商原因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日按合同总价的0.5‰支付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逾期超过15日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6. 转包与分包: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7. 其他:本需求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另行约定。
九、参选文件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11月6日上午10点。加急标书代写
十、参选文件报送地点:**区**路818号2号楼409室。
十一、本采购邀请函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属于****。
十二、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021-****0552
吴老师 联系电话:021-****0554
****
2026年11月2日
说明:本需求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双方签订的合同均视为对本需求的响应与确认。加急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