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活垃圾收转运及设施设备更新项目(一期)智能化监控设备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11月02日
| 采购人(全称):****(甲方) |
| 供应商(全称): ****(乙方) |
|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 一、项目信息 |
| 1、采购项目名称:**市生活垃圾收转运及设施设备更新项目(一期)智能化监控设备 |
| 2、采购计划编号:**** |
| 3、项目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智慧环卫系统软件的开发、机房改造与建设、网络安 全合规建设、****中心的改造以及配套硬件设施部署等,详见项目附件清单。 |
| 4、是否分包:否 |
| 5、项目负责人:孙连发 |
| 6、联系电话:156****6906 |
| 二、合同金额 |
| 1、合同金额小写:****164.83元 |
| 大写:叁佰肆拾壹万陆任壹佰陆拾肆元捌角叁分 |
| 2、具体标的见附件。 |
| 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
| 4、付款方式: |
| □全额付款: |
| □预付款: |
| 分期付款: 1、合同签订后3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非现金形式的预付款担保(金额为预付 款比例的100%)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合法税务发票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2、所有设备和产品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并提供产品合格证等产品资料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合法税务发票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60%(含预付款)。3、在项目初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合法税务发票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80%(含预付款)。4、在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60日历天内,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合法税务发票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 |
| □成本补偿: |
| □绩效激励: |
| 三、合同履行 |
| 1、起始日期:2026年11月1日,完成日期:2027年7月30日。总日历天数:270天。 |
| 2、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
| 3、方式: 现场服务 |
| 四、合同验收 |
| 验收主体:**** |
| 验收方式:项目现场验收 |
|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全部技术参数要求等。 |
|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 (2)本合同协议书 |
| (3)中标通知书 |
| (4)投标文件 |
|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
|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
| (8)其他合同文件 |
| 六、合同生效 |
|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
| 七、合同份数 |
|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代理机构执壹份,监管单位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10月30日 |
| 合同订立地点:**省**市**市 |
| 附件: 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