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范畴,不适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项目基本信息
售后服务要求
踏勘需求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 1 | 其他家具 | 病历密集架 | 无 | 无 | 个 | 84 | 否 | 是 | 是 | "一、总体要求 本设备为病案室专用病历档案密集架,****医院纸质住院、门诊病历及病案卷宗规范化收纳存放,符合《档案密集架通用技术条件》DA/T 7-2019国标标准。设备整体结构稳固、承重优良、静音省力、防潮防尘防腐,满足病历长期安全保存、隐私保密、****医院等级评审规范要求。 二、核心尺寸参数 1. 单组外形尺寸:900mm(长)×560mm(深)×2300mm(高),可根据现场场地微调; 2. 层板有效尺寸:880mm×520mm,适配标准A4病案盒、病历卷宗存放; 3. 层板配置:标配7层可调层板,底层离地≥100mm防潮隔尘,层板调节间距25mm,可适配不同厚度病历资料; 4. 结构形式:双面储物结构,空间利用率高,适配病案室大批量病历集中存储。 三、材质及工艺参数 整体采用优质国标冷轧钢板,结构坚固、不易变形,材质厚度标准如下: 1. 立柱≥1.5mm,层板、搁板、挡板≥1.2mm,顶板、侧板、封板≥1.0mm,底盘底座≥2.0mm,整体焊接成型,承重稳固不变形; 2. 表面工艺:经脱脂、酸洗、磷化、防锈多重预处理,采用静电高温喷塑工艺,涂层均匀、附着力强,防潮、防尘、防霉、耐腐蚀、不易脱落,适配室内长期使用环境,标准医用灰白色; 3. 焊接部位满焊打磨,无毛刺、焊渣,整体无松动、无异响。 四、传动与移动系统 1. 采用精密链条齿轮双传动系统,实心圆钢传动轴,传动平稳、无卡顿、耐磨耐用; 2. 国标加厚轨道,运行平直静音,无颠簸晃动; 3. 折叠式静音手摇装置,单手轻松操作,自带自锁功能,停止摇动即刻锁定; 4. 高强度静音耐磨行走滚轮,运行无噪音,适配医院办公环境。 五、安全防护配置(医用必备) 1. 配置独立列锁及整体总锁,实现病历分级保密管理,符合医用隐私管理要求; 2. 配备防撞缓冲胶条、顶部防倾倒限位装置、防夹手安全结构,杜绝安全隐患; 3. 全封闭防尘、防潮、阻燃结构,有效保护病历资料长期完好保存; 4. 开列自动锁定功能,防止架体滑动,保障人员操作安全。 六、承重标准 单层均匀静态承重≥80kg,满载层板无弯曲、无下垂、不变形,整架重载运行稳定,满足长期大批量病历存储使用。 七、配套及售后要求 1. 标配手摇器、制动锁、总锁、防尘板、防撞条、分类标签卡槽等全套配件; 2. 供应商免费上门勘测、布局设计、送货安装、调试验收; 3. 整机质保不少于5年,主体结构终身维护,终身提供维修及配件更换服务。 1.单价报价不应高于1200元/组,报价应包含运输、装卸、安装、税金等一切费用,送货到指定地点。 2.为保证商品正品及保证采购人权益,供应商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供货厂家公章。 3.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 4.中标供应商需在签订合同前缴纳中标金额10%合同履历保证金(已交电子卖场权益保证金无需缴纳),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日内派专人来办理货物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将货物送到指定位置,否则合同作废。" |
供应商报价详情
| 排名 | 是否成交 | 供应商名称 | 特殊标识 | 排名价(元) | 实际报价(元) | 小微企业生产 | 报价清单 |
| 1 | 成交 | **** | 55356.00 | 55356.00 | 是 | 查看 | |
| 2 | **京****公司 | 62622.00 | 62622.00 | 否 | 查看 | ||
| 3 | ****公司 | 62916.00 | 62916.00 | 是 | 查看 | ||
| 4 | ****商贸有限公司 | 67032.00 | 67032.00 | 是 | 查看 | ||
| 5 | ******商贸行(个体工商户) | 68292.00 | 68292.00 | 否 | 查看 | ||
| 6 | **市道****经销部 | 69972.00 | 69972.00 | 否 | 查看 | ||
| 7 | 黑****公司 | 73752.00 | 73752.00 | 否 | 查看 | ||
| 8 | ******公司 | 73920.00 | 73920.00 | 是 | 查看 | ||
| 9 | ****商贸有限公司 | 82740.00 | 82740.00 | 是 | 查看 | ||
| 10 | ******经销部(个体工商户) | 83328.00 | 83328.00 | 是 | 查看 |
采购人意见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hljcg.****.cn/mall-view/information/detail?noticeId=962649)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