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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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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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则天北路广通大厦、****停车场****商铺整体对外招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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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市**区则天北路广通大厦、****停车场****商铺整体对外招租项目 |
项目编码
| **** | 出租底价
134.89万元 |
价格说明
| 挂牌价为首年租金。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2026-10-29 |
是否联合出租
| 否 | 挂牌截止日期
2026-11-11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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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
| 一、本次出租标的位于**市**区则天北路广通大厦,其中广通大厦,建筑面积约9316.12平方米;临街商铺,建筑面积约312.89平方米;****停车场,建筑面积约1,533.00平方米,广通大厦七、八层中间夹层为设备层。二、本次出租标的,除广通大厦260㎡区域由原承租方使用至2026年9月17日外,其余部分均为闲置状态,通水、通电、通气。前述260㎡区域将于原租赁关系终止后立即移交承租方使用(自《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原承租方退场并完成移交之日止,为过渡期。该过渡期整体纳入免租期内)。原租赁双方已就交接事宜协商一致,确认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及使用纠纷。三、租赁业态范围:不得从事危化、易燃易爆、环境污染、噪声污染类项目及黄、赌、毒等其它违法行业,承租项目须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规定,且经出租方同意的项目。涉及经营需要办理相关经营许可证的,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行承担。四、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延时报价期120秒,加价幅度为0.1万元或0.1万元的整数倍,最多十倍。 |
资产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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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租方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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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 ******公司 |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68604C |
经济类型
| ****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企业类型
| ****公司 |
所在地区
| ** **市 **区 |
住所/注册地址
| **省**市**县乔庄镇滨河路小北街5号1楼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昝学林 |
注册资本
| 6,000.000000万人民币 |
所属行业
| 房屋建筑业 |
经营规模
| 小型 |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 市级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800MACMC4C95W |
批准单位名称
| **** |
批准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议定事项通知 |
批准日期
| 2026-07-31 |
批准文号
2026年第1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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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出租底价
| 134.89万元 |
价格说明
| 挂牌价为首年租金。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 一、承租方除须向出租方交纳首期租金外,还须另行向出租方缴纳租赁保证金50万元,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足额缴纳。二、满足如下全部条件后,由出租方在15****银行转账方式将租赁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承租方:1.《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承租方清场腾退回租赁资产;2.承租方无《租赁合同》约定违约情形;3.承租方已结清全部使用租赁资产物业过程中所产生的水、电、气、物管费用,以及其他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4.承租方已办理完毕租赁资产物业移交手续并取得物业方出具的书面交接证明;5.承租方与出租方确认双方租赁事宜已完结并签署权利义务终结确认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租赁期限
| 5年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本次交易的首期租金及租赁保证金由出租方、承租方场外自行结算。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三、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期租金及租赁保证金。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一、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应书面申请,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许可,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须具有健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施工预案;发现不明物体,须采取相应应急措施,保护现场,报告出租方和相关部门;做好扬尘处理和消防措施;应合理安排工序,尽量采用低噪音的施工工艺和方法;装修施工产生的废弃物及建筑垃圾应及时按环保要求进行清运和处理。承租人违反本条约定,出租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房屋,已收取的租金及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承租人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修复费用、行政罚款、律师费、诉讼费等)。二、不得随意打孔、拆墙、损坏房屋设施或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安全。如装修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需事先书面申请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审批同意后方能施工,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租赁期限届满时,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投入的装修及设施等,除可移动的外,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拆除或搬走,上述装修及设施等所有权归属出租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费用等出租方不给予任何补偿。如承租方违反本条约定,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原状恢复或要求承租方向出租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的费用,并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三、租赁用途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经出租方同意,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四、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用途或将场地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变更承租人,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五、出租方将该资产抵押担保,需告知承租方,需保障不影响承租方的权利,否则承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六、承租后,****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不得以实物抵扣等其他方式进行缴纳,若承租方连续15日拖欠租金及其他费用的,且经出租方2次书面催告无效,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承租方补足所欠租金并按年度租赁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七、承租后,承租人因自身原因违约,不能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和履行租赁合同的,承租****交易所**分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出租方有权扣收并保留继续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报名;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一、本次评估/询价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二、其他事项:1.标的按现状整体对外出租,不存在抵押、担保、涉诉等影响对外出租的情形,具体以移交时的状态为准。标的实际面积与公告面积不一致的,以公告面积为准,不影响成交和交易价格。2.租赁合同期限:5年,3个月免租期,挂牌价为年租金,租赁合同期限内租金不调整。租金不含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租金按每半年为一个支付周期进行结算,****银行转账方式将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不得以实物折价或其他任何形式抵付租金。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足额缴纳首期租金。自第二期租金起,承租方应于上一支付周期到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足额缴纳当期租金。上述支付周期依次顺延,直至《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为止。3.租赁期限届满且双方未续签合同的,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增设的设施设备及装修附着物,由承租方自行拆除并清运处置。处置过程中,承租方不得损坏租赁房屋的主体结构、原有设施设备及装修资产;若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恢复原状或按重置成本标准予以赔偿。因承租方处置行为引发任何第三方纠纷或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相应的赔偿责任。4.承租后,承租方需向出租方提供相关维修方案、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纸,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前,需提前对房屋结构承重进行勘测,符合结构安全,房屋外侧装饰需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待行业主管部门及出租方审批审核通过后,方可入场施工。5.租赁期间涉及的水费、电费、卫生、安全、物管等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标的出租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规定由出租方、承租方各自承担。6.租赁期间承租方所租场地及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场地及设施设备损坏,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7.因政府规划调整,需提前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标的,出租方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当无条件搬出并退回出租标的,承租方装修、改造、新增设施等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8.****政府相关部门要求,需要拆除或改造出租标的,给出租方、承租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9.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标的面积、现状、移交、证照办理等情况。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则视为已知悉并认可出租标的的所有瑕疵及可能引发的所有风险。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标的存在瑕疵或风险为由拒不签订《租赁合同》、支付租金和租赁保证金,否则视为违约。10.本次出租的挂牌价为含税价,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方支付的租金及租赁保证金后按税务相关规定向承租方出具相应票据。11.其他事项详见《租赁合同(样本)》《资产招租明细表》等资料。12.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若有余额,****交易所**分所收到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且出租方结清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13.标的查看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134****1416。 |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 20万元 |
保证金说明
| —— |
交纳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 2026-11-11 16:00:00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等。 |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 ****交易所****分所 |
开户银行
| ****分行 |
账号
| 811********00549466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
披露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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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操作
| 11.租赁合同( 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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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招租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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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3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
动态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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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 邹女士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187****5913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陶女士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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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交易须知
总则第****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第四条本所官网(www.****.com)及第四产权(www.****.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第二十一条 依据《****法院关于适用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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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风险提示
| ****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尊敬的投资者:您****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一、经济和市场风险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二、信息披露风险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三、交易风险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 第八章。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 ****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 ,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四、其他风险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