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借助网络名人传播优势讲好高新区产业故事,营造良好网络舆论环境,服务园区高质量发展,根据《****分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高开财〔2024〕64号)文件精神,****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高新区网络名人系列宣传活动,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高新区网络名人系列宣传活动(目录代码:A1502,目录名称: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二、购买主体
****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组织网络名人、新媒体创作者深入**高新区重点企业一线开展产业宣传采风行动,聚焦园区重点产业和企业进行采访创作,产出一批适合新媒体传播的产业宣传内容;采风创作结束后,通过集中组织作品发布、统一设置宣传话题,推动形成正面传播声势。**期间同步做好活动策划、现场组织、宣传推广、物料制作、交通及餐饮等相关保障工作。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本项目通过****园区正面宣传,推动其由“被联系对象”转化为参与者、传播者,扩大网络名人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通过整合传播**,改变园区宣传点状发声、分散传播的状况,形成集中传播声势,并沉淀一批可传播、可留存、可复用的产业宣传内容,充实园区宣传素材库,****园区形象展示、招商引资、人才引进等工作提供持续内容支撑。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4.9万元。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承接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
(二)宣传内容应聚焦正面宣传范畴,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制度,确保发布内容导向正确、内容积极、表述规范、发布及时。
(三)服务方应配合做好网络名人组织联络、作品集中发布和话题设置等工作,邀请网络名人不少于5名,参与活动的所有账号粉丝量合计不低于100万,活动相关原创作品发布量不少于20条,以推动形成集中正面传播声势。
八、购买方式
根据《****办公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政府采购范围,****工作部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
自本计划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6年11月2日至11月6日)。
十一、响应方式
本次公示为购买服务计划意向公告,不视为正式购买服务邀请。请各意向单位,在公示期满后密切关注****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的正式采购公告。本项目具体要求及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等,均以正式采购公告为准。届时请各意向单位按公告载明的方式参与报价。标书代写
联系人及电话:李偌蔓,0871-****1778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