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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下列拟用海人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自2026年11月2日起),具体见附表和附图。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厅 地址:**市西溪路118号 电话:0571-****7740 邮编:310007;
****规划局 地址:**市市府大道468号 电话:0576-****5511 邮编:318000;
**** 地址:**县湫水大道8号 电话:0576-****8219 邮编:317100。
| 项目名称 | 拟用海单位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公顷) | 申请用海期限 |
| **翼龙220****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 | 国****公司****公司 | **县浦坝港内,74省道浦坝港大**侧 | 工业用海-电力工业用海 | 透水构筑物 | 0.2559 | 40年(塔基) |
| 0.6613 | 18个月(施工用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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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