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5/6寸-SCR/TVS晶圆及半导体器件封测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
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电话:0552-****079
地址:**市**区胜利路1166号
| 项目名称 | 5/6寸-SCR/TVS晶圆及半导体器件封测项目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中国传感谷E区凤安东路和中环线**西南侧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2栋厂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40万片高性能防护和晶闸管芯片产品及6.5亿支半导体封装器件产品的生产能力。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酸性废气、扩散废气、沉积废气经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含氨废气经酸吸收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焊接烟尘经“焊烟除尘器+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有机废气经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与循环冷却水排水一并排****处理厂处理。含油废水、化镍废水、电镀酸碱废水进入传感谷电镀废水绿岛处理,含氨废水、含氟废水、酸碱综合废水进****处理厂处理,处理后废水一并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减少噪声影响。实施噪声主动控制等措施后,确保东侧、西侧及南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北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为裁切引线框架边角料、废蓝膜、普通废包材、纯水制备废滤芯以及废滤筒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委外处置。危险废物为废槽液、废玻璃浆、废显影液、废机油等暂存于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环境风险 本项目建成后环境风险物质包括氨水、盐酸、危险废物等。构成危险单元的风险场所为厂房、危废库等。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分区防渗措施,车间内设置导流沟,设置1座事故应急池和1座初期雨水池,雨污水排放口设置截断阀,按照相关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环境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 相关部门意见 | ****开发区经贸发展局备案,项目代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