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1-123********00449XQ-****1021-000870-0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6-11-02 16:38:59 |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 1 | ****001 | 大湾标准化碾茶生产加工建设项目 | 公开招标 | 465.009111 |
关于“大湾标准化碾茶生产加工建设项目”的答疑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大湾标准化碾茶生产加工建设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相关提问等内容,经招标人确认,现澄清答疑如下:
提问1、我公司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主要内容包括老旧小区外墙、屋面改造、道路、围墙、铺装等,合同总金额为799万元,请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钢结构工程施工业绩或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回复:执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2021年10月1日以来,具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钢结构工程施工业绩或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承担施工的分包合同工程,不得作为类似工程业绩认定项目(关于分包合同工程界定:建设单位作为发包人或发包人之一与投标人签订的合同予以认可,投标人与总承包单位或与其他承包单位单独签订的双方合同不予认可);同一范畴是指:建筑工程。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1和2资料原件扫描件,否则,****委员会不予认可。1合同协议书:2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章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时间以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签章落款时间为准。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项目经理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竣工时间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总金额、业绩规模、合同内容等关键评审要素)的,应另附合同发包方出具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发包方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委员会不予认可。标书代写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下载并查看,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政府
**华瑞****公司
2026年11月2日
| 电子件名称 |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
| 澄清与修改公告 | 大湾标准化碾茶生产加﹒﹒﹒变更公告.pdf |
| 澄清与修改公告附件 | 无 |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 | 无 |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正文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