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司国道G228建设工程SG2标段
柴油直接采购公示
(方案编号:****)
一、采购条件
本次询价采购人为****国道G228线深汕**区交界至亚婆段建设工程新盐洲大桥桥尾至亚婆段施工(SG2标段)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 柴油 采购进行直接采购公示。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国道G228线深汕**区交界至亚婆段建设工程SG2标起讫桩号K46+310.585~K83+437,主线长度为37.135km。起点位于**市**县巽寮镇云头角,利用省道S387进行路面改造,经巽寮镇、赤砂,下穿广惠高速东延线后,经稔山镇,跨越**河、联丰河后第二次下穿广惠高速东延线,终点位于广惠高速东沿线亚婆角互通平**,接现状环大亚湾公路。项目包含路基、路面、桥梁、交安机电、房建工程及景观工程。
2.2项目工期:2026/7/8-2027/1/30
2.3项目地址:**省**市**县稔山镇
三、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及说明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有效供应商仅有一家。
四、采购商务情况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国道G228线深汕**区交界至亚婆段建设工程新盐洲大桥桥尾至亚婆段施工(SG2标段)项目经理部
第五条 提油方式及期限按5.1和5.2执行:
5.1甲方在合同生效后90天内(一般不超过10天,最长不能超过90天)将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运送至乙方指定的地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运费由乙方承担、保险由乙方承担。
5.2乙方需在合同生效后90天(一般不超过10天,最长不能超过90天)内凭提油单(卡)在油库一次或分期提油。乙方若超过规定时间提油,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选择收取逾期提货的保管费继续履行合同,若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以逾期提油当日和签订合同当日价格中较高的价格为结算价格。
第六条 油品验收
6.1验收时间:甲方送货的,乙方需在甲方到达指定地点后半小时内组织验收。乙方自提的,乙方在确认单确定的提油地点派人验收。乙方逾期未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6.2数量验收:
6.2.1对数量的异议,甲方配送的,乙方如有异议,应在卸油过程中或在运输工具离开前提出。乙方自提的,如有异议须在离开提货点前提出。乙方未在上述时间节点之前提出异议的,视为数量无误。
6.2.2承载工具为油轮、油驳的,发货数量计量方法以岸罐检尺、流量表或双方约定的其他计量为准,收货数量计量方法以船板计量为准;承载工具是火车罐车时,发货数量以油罐计量或流量计计量为准,收货数量以铁路罐车检尺计量为准;承载工具是汽车油罐车时,发货数量以流量表计量为准,收货数量以汽车罐车容积计量或双方约定的其他计量为准;若以管道运输的,发货数量和收货数量的计量方法均以流量计或油罐计量数为准。
6.2.3承载工具是油轮、油驳的,发货数量和收货数量的合理允差约定为±(3)‰;承载工具是火车罐车的,发货数量和收货数量的合理允差约定为±(3)‰;承载工具是油罐车的,发货数量和收货数量的合理允差约定为±(3)‰;若以管道运输的,发货数量和收货数量的合理允差约定为±(3)‰。上述运输方式,超出允差的部分,多退少补。
6.3质量验收
6.3.1 质量标准:按照 GB17930-2016《车用汽油》、GB19147-2016《车用柴油》标准执行。
6.3.2以合同承诺的标准为准,由双方共同封存油样备查。乙方应当要求甲方留样交乙方留存。若乙方未要求留样的,则以甲方的留样为准。
6.3.3对有质量异议的油品,由双方将共同封存的油样送往甲方所在地/双方认可的市级以上法定质检机构检验。检验结果表明,属甲方原因造成油品质量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由于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有向第三方采购或存储甲方油品的容器装载了第三方产品或其他可能发生混装、混油情况而发生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安全防护条款(HSSE条款)
乙方自提的,应选择具有资质及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要求的运输工具和驾驶人员,并对运输全过程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相关运输工具和驾驶人员若进入甲方库区,需严格按照甲方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提油操作。若因乙方过错造**全生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配送的,乙方应为甲方运输工具到达指定地点提供安全有效的防护环境和措施,并承担现场安全管理责任。
第八条 结算
8.1结算内容:结算数量以双方最终确认的交货数量和价格确认。若发生违约情况,双方首先结算已确认数量的产品金额。
8.2结算方式:选择以下第(6)条方式。
(1)款到发货,具体以确认单的约定为准。
(2)先定金后全款,具体以确认单的约定为准。
(3)货到付款,具体以确认单的约定为准。
(4)分期付款,须按甲方业务流程进行资质审批,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5)信用销售,须按甲方业务流程进行资质审批,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其他方式结算:先款后货,乙方每次购油,****银行转账或网银等甲方认可的公对公付款方式****银行账号,货款必须当天达帐,如货款当天未达帐,则当次购油视为自行作废。
不论采用何种结算方式,乙方必须将货款直接打入合同约定的账号。任何打入甲方业务员或其他个人账户的付款行为均为无效付款行为。
8.3发票的开具:
甲方按已收到的乙方货款的实际开单(购油)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供应商情况说明
推荐供应商的相关情况:
中国****公司****公司,公司位于**省**市**区,经营范围包含成品油零售;成品油批发;成品油仓储;燃气经营;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小食杂;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出版物零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药品零售;餐饮服务;小餐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农副产品销售;化肥销售;农用薄膜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日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家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票务代理服务;日用百货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洗车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体育竞赛组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电站;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停车场服务;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汽车零配件批发;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发电技术服务;医用口罩零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
推荐理由:针对柴油紧缺现状,项目部立即开展地方油品**调研,先后对接当地中石油、中石化、****公司开展商务洽谈。经沟通,仅中国****公司****公司具备充足货源保障,**意愿较强,****加油站零售挂牌价执行,价格合理,可满足项目需求。
六、公示期限
2026年11月03日 至2026年11月06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日)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肖阳
联系地址:**省**市**县稔山镇稔广路
联系电话:158****5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