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文件更正及补充澄清通知(第5号)
致各投标人:
现就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至五标段发布更正及补充澄清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三标段工程量清单
答复:三标段工程量清单重新编制,已经重新上传系统。请投标人自行下载。仅三标段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6年11月18日9:00,其余一、二、四、五标段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二、关于暗标编制
答复:暗标部分编码时,多级编码可以采用1.1.1.1,或1.1.1.1.1.1……样式。
如“(1)施工技术方案……”作为章节标题时允许以“(1)施工技术方案”编制;如章节内容无标题,直接为正文的,可以“一、施工技术方案……”编制。正文内容可以保留章节标题也可以不保留章节标题。暗标编制内容中出现如“(1)”、“①”等,只要不属于可以识别投标人身份特征标记的,则不属于否决投标情形。
暗标编制存在格式、排版、文字表述上的轻微瑕疵,但是未出现名称、标识、专属符号、业绩、人名等可识别投标人的内容,暗标核心目的未受损,则不属于否决投标情形。
三、 异常报价说明
答复:为深入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精神,坚决防范围标串标、妨碍公平竞争、扰乱正常招投标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法定认定情形,在评标过程中严格执行以下规则:评标过程中发现多家投标报价出现规律性波动;或报价数据异常,多家报价呈现阶梯式分布,不符合独立成本测算的随机误差特征;或多家报价离散分布呈现强规律性关联;或报价与成本结构存在异常倒挂;或报价不符合行业平均成本的;或其他明显异常报价的均否决其投标,并将相关线索同步移****机关,切实维护招投标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标书代写
四、其他说明
本次更正及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均以本澄清补遗通知为准,且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保持不变,仍按原规定执行。
招 标 人:****
地 址:广**莲城镇**大道102号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876-****932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执行机构:********公司
执行机构地址:**市滇缅大道**时代B座2808室
联 系 人:李珊珊、丁文丽、王倩、李国珍
联系电话:0871-****1712
行业监督:****农业农村局0876-****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