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2026年11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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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关于2026年11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11-02 18:53:08

****开发区关于2026年11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1月2日我单位拟对“****钢衬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1月2日-2026年11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2-****111

传 真:0992-****023

通讯地址:**市团结北街28号

邮 编:8332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钢衬胶生产线项目

****园区北区奎车路以东支一路以南

****

******公司

**1条钢衬胶生产线,用于生产内衬硫化橡胶管道、设备专用生产线

施工期间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施工期采取洒水抑尘、 物料加盖篷布、密闭运输、控制车速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期废气。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下水管网。

(3)噪声

施工区噪声主要来自机械设备运行。通过合理安排施工区域布局和施工时间,可控制施工场界噪声达标。

(4)固废

施工期的固废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由场地内垃圾桶收集后经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

运营期间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①下料、焊接、抛丸打磨产生的含尘废气:经1套“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装置,依托现有工程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②PO、PE、F4生产线产生的有机废气:**1套“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依托现有工程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③喷漆废气:设置1套“负压收集+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

④硫化废气:负压收集,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

(2)废水

①无生产废水产生。

②蒸汽冷凝水:本项目硫化罐采用蒸汽加热,产生的冷凝水部分用于配置处理脱硫废气所用的碱吸收液,剩余部分进入废水中和池,经中和处理后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③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处理厂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

(3)噪声

采用低噪声设备、各产噪设备均设置于室内,同时采取减振降噪等措施。

(4)固废、危废

①一般固废:分区设置残次品和废边角料、废钢丸等一般固废暂存区域,清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②危险废物:溶剂漆废油漆桶、溶剂漆漆渣、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建立严格的环境与安全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健全环境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并配置应急设施及物资。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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