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镇扶典200MW/800MWh****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区**镇扶典200MW/800MWh****电站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工程已由梧****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511-450403-04-01-731405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2.2建设地点:**壮族自治区**市**区**镇华堂村
2.3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市**区**镇扶典200MW/800MWh****电站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位于**壮族自治区**市**区**镇华堂村。**200MW/800MWh****电站,拟选用磷酸铁锂电池,配套建设1座220kV升压站。
招标范围:
①工程设计范围: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竣工图、专项设计、接入系统配合、图纸审查、设计交底及现场服务;
②储能设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整套储能系统集成,储能设备抽检及相关并网实验、储能设备运输及吊装到指定位置、交直流侧之间的直流电缆及控制电缆的供货及施工等(储能设备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
③工程其他采购范围:本工程施工范围内工程建设所需的设备及材料的供货、监造、交货、运输、保险、接车、卸车、验收、功能试验及仓储保管、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包含但不限于升压站变配电设备、控制保护设备、公用工程设备、接入系统配套设备、送出线路设备及其他相关辅材等;
④工程施工范围: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含施工用水、施工用电辅助工程及**工程等,含主体结构加固工程(如有))、安装、调试、并网手续办理(含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等)、投产、电能质量检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试运行(出具试运行报告)、消缺、技术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一体化总承包;
⑤验收和其他服务:供应商负责所有一切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评审及电网部门批复手续办理、专项验收及报告、开工手续、图纸审查、防雷检测、消防验收、并网验收、试运行、竣工验收、生产移交验收协调和配合。所有设备单体调试****电站顺利并网转商业运行的协调和配合工作,所有开发、建设、并网转商业运行等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直至最终达到采购人验收移交条件。
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的承包方式;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供应商报价中所报的总价,应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人工、材料、机械、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试验、仿真建模、质检(自检及第三方检测)、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保险费、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维护、缺陷修复、荷载报告及加固方案、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验收、采购代理服务费及合同包含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各项费用。
发包人承担相应的监理费、全过程跟踪审计费以及审计报告费。
为促使项目进度,更好的完成整体工作,采购人有权对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单体项目进行直接发包,由总承包在工程费内支付或由发包人直接支付费用到相关单位,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需无条件配合。
2.4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并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80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合格;
2.5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且达到工程设计审查合格标准,并满足并网条件;
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及招标人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或变电工程、送电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能力;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含预中标项目)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相关规定;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总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须具备机电工程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总负责人)应为联合体施工方);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
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为失信被执行人;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及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在原联合体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时间:2026年11月02日至2026年11月09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18:00),由潜在投标人在****(**市**区民族大道192****中心1号楼20层2001-2009)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须注明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或者授权委托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注明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联合体投标的,需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进行报名)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23日上午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市**区民族大道192****中心1号楼20层2001-2009)。标书代写
5.2地点:****开标室;标书代写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村委二楼202室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51****3364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民族大道192****中心1号楼20层2001-2009
邮 编:530000
项目经理:杨工
电 话:0771-****523
招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