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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高新区庆北西道55号****院内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在****学院路厂区现有2号车间内,对现有自动喷涂线喷涂设备、机加工设备、焊接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进行升级改造。项目不新增占地,不改变原有生产工艺、产品种类及生产规模,通过增设焊接工序的集中除尘系统,将低效的移动除尘装置升级为高效集中除尘,减少无组织排放,提升有组织治理水平;通过增设高效智能喷涂机器人替代原有喷涂往复机,改造实现精准喷涂,减少无效空喷与涂料损耗,进一步提升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6年11月02日-2026年11月3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
联系人:笪振军
联系电话:199****4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