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800 | 询价通知书名称:****公司北沿江高铁**北站快速路东段钢梁制安工程汽车吊租赁询价采购 | 采购联系人:曲女士 | |||
| 134****2587 | 采购联系人传真:采购联系人EMAIL: | ||||
| 询价采购公告 ****公司北沿江高铁**北站快速路东段钢梁制安工程汽车吊租赁进行询价采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公司北沿江高铁**北站快速路东段钢梁制安工程厂汽车吊租赁询价采购 三、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暂定租赁机械设备内容:汽车吊租赁,汽车吊350T 2台 100台班、汽车吊25T 2台 360台班。【不含】设备的安装拆卸。 (2)交付地点:**省**市**区浦泗路(文景路-高新路区段)北沿江高铁**北站快速路东段钢梁制安工程项目工地,项目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白君 186****0636 (3)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 日内交付完成或预计在 2026年11月15日前交付完成,具体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以《物资进场计划》通知数量、时间为准。报价响应人承诺通过积极措施满足采购人制定的总工期及节点工期(含相关调整工期)的要求。 (4)租赁期限:暂定租赁期限:自 2026年11月15日至2027年6月30,共计225天,实际起租日为设备通过验收并实际使用之日,实际截止日为采购人发出的设备停用通知之日。 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询价文件。 四、报名须知: 报价响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平台(https://ec.****.cn/,以下简称“采购模块”)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依据文件要求于采购模块上在报价截止日**行网上报价。(注意:报价响应人需持有平台的CA证书),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填报企业相关资料,可按采购模块要求自行进行网络免费注册认证。标书代写 采购模块询价编码: 202****0800 。 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五、报价截止时间及报价揭示时间:****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平台采购模块最终发布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六、六、采购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 曲女士 联系电话: 134****2587 电子邮箱: ****@qq.com 联系地址: **空港经济区西**88号 采购组织机构:****公司物资管理部 时 间:2026 年11月 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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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租用\汽车吊25t租赁 台班 | 项 | 360.0 | 0.09 | 2026-11-15 | 实际租赁为:25t汽车吊 2台 360台班;1.价格组成:①固定单价(按台班单价计量),合同期内始终执行该单价,无论市场涨跌均不予调价,不因实际租赁时长增减而调整。含税综合单价组成:包含机械费、运杂费、司机及维修人员工资、燃油费、机械折旧费、安全措施费、环保费、利润、风险、保险、税金、政府收费等按约定完成机械设备交付使用撤出的全部费用;如其他费用等价格明细未填写,视为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因报价响应人原因导致交付设备与合同条款不一致而发生的撤场等由此给双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报价响应人承担;如清单中相关费用未填写或填写为0,视为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2.本次报价税率暂定为9%,如遇国家政策税率变化,不含税价格不变,税金按调整后的税率计算。3.结算及支付款方式:结算方式:双方每月上报机械租赁费暂结手续,按实际发生台班数确定费用(9小时为一个台班),设备租赁合同执行完毕后,须按询价人制式格式办理最终结算。付款方式:询价人收到报价人开具合规的税率为9%(如遇国家政策税率变化,不含税价格不变,税金按调整后的税率计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30天内支付暂结金额的70%,合同执行完毕,须按照询价人制式格式办理最终结算,询价人收到报价人按双方结算金额开具的发票后,余款在30天内付清。支付方式:现汇。4.汽车吊使用地点:**省**市**区浦泗路(文景路-高新路区段)北沿江高铁**北站快速路东段钢梁制安工程项目工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白君 186****0636。5.车辆、人员及其他要求:(1)吊车车型要求:350吨汽车吊2台 100台班,25吨汽车吊2台 360台班。(2)操作人员资质:吊车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书,并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吊车车辆证件、手续需满足相关的车辆管理要求。 | ||||||||||||||||||||||||||
| 2 | 租用\汽车吊300T租赁 台班 | 项 | 100.0 | 0.09 | 2026-11-15 | 实际租赁为:350T汽车吊 2台 100台班;1.价格组成:①固定单价(按台班单价计量),合同期内始终执行该单价,无论市场涨跌均不予调价,不因实际租赁时长增减而调整。含税综合单价组成:包含机械费、运杂费、司机及维修人员工资、燃油费、机械折旧费、安全措施费、环保费、利润、风险、保险、税金、政府收费等按约定完成机械设备交付使用撤出的全部费用;如其他费用等价格明细未填写,视为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因报价响应人原因导致交付设备与合同条款不一致而发生的撤场等由此给双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报价响应人承担;如清单中相关费用未填写或填写为0,视为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2.本次报价税率暂定为9%,如遇国家政策税率变化,不含税价格不变,税金按调整后的税率计算。3.结算及支付款方式:结算方式:双方每月上报机械租赁费暂结手续,按实际发生台班数确定费用(9小时为一个台班),设备租赁合同执行完毕后,须按询价人制式格式办理最终结算。付款方式:询价人收到报价人开具合规的税率为9%(如遇国家政策税率变化,不含税价格不变,税金按调整后的税率计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30天内支付暂结金额的70%,合同执行完毕,须按照询价人制式格式办理最终结算,询价人收到报价人按双方结算金额开具的发票后,余款在30天内付清。支付方式:现汇。4.汽车吊使用地点:**省**市**区浦泗路(文景路-高新路区段)北沿江高铁**北站快速路东段钢梁制安工程项目工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白君 186****0636。5.车辆、人员及其他要求:(1)吊车车型要求:350吨汽车吊2台 100台班,25吨汽车吊2台 360台班。(2)操作人员资质:吊车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书,并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吊车车辆证件、手续需满足相关的车辆管理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