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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333483Q | 建设单位法人:王小军 |
| 黄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市**区荔枝街道乌江村 |
| ****处理厂扩建工程(一阶段)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6-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生活垃圾发电除外)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820-N7820-环境卫生管理 |
| 建设地点: | **市**区 荔枝街道乌江村 |
| 经度:107.****55500 纬度: 29.****7184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8-02 |
| 渝(涪)环准〔2021〕07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500 |
| 578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333483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5********6882354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5MA5U3A4B22 | 竣工时间:2024-03-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9-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928redmT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新增一条130t/d的厨余垃圾处理线,1条20t/d的地沟油处理线,改进现有沼气净化系统、新增1套一体化沼气发电机系统、新增1座250t/d污水处理系统、1套30t/d的低浓度污水一体化处理系统等。 | 实际建设情况:已建成1条20t/d的地沟油处理线,1套一体化沼气发电机系统,1座250t/d污水处理系统,1套30t/d的低浓度污水一体化处理系统。 |
| 分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扩建后,厨余垃圾进入**厨余垃圾对应的厌氧消化系统(2#厌氧消化罐),地沟油处理油水分离产生的废水进入现有工程的厌氧消化系统(1#厌氧消化罐)。全厂厌氧消化系统产生的沼气用于厂区内部的锅炉房和发电系统,厌氧消化产生的沼液进入沼渣脱水系统,脱水清液则进入污水处理单元进行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后,地沟油处理油水分离产生的废水进入现有工程的厌氧消化系统(厌氧消化罐)。全厂厌氧消化系统产生的沼气用于厂区内部的锅炉房和发电系统,厌氧消化产生的沼液进入沼渣脱水系统,脱水清液则进入污水处理单元进行处理。 |
| 分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地沟油废水产生的废气依托现有工程已有的废气收集处理措施处理(1#生物滤池),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Q1)排放,风量为40000m3/h;预处理地沟油处理系统及厨余垃圾沼渣脱水过程的臭气进行进行收集,收集后进入1套生物滤池(2#)处理,采用局排与整体抽风结合的收集方式,风量为30000m3/h,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Q2)排放‘;对2套污水处理设施臭气采用密闭抽风收集后,进入1套臭气处理设施,采用化学洗涤+生物滤池+光氧催化处理后,风量为30000m3/h,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Q3)排放;沼气发电烟气排放系统安装脱硝系统1套,采取尿素湿法烟气脱硝,烟气进入余热锅炉利用余热后经15m排气筒(Q5)排放。 废水:设置1座30t/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好氧生化处理工艺,主要处理生活污水等低浓度废水;设置1座250t/d****处理站和1座水处理车间,采用预处理+厌氧+生化及超滤系统(MBR生反池)+**外排工艺,主要处理厌氧发酵工艺排水、车间地面及设备冲洗废水等浓度较高的废水。 噪声:基础减震、建筑隔声、消声等。 固废:一般固废依托预处理车间内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1座,面积为20m2,危废依托现有危废间,面积约为5m2。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地沟油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依托现有两套(一备一用)废气处理设施,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风量为31500m3/h。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气经两套(一备一用)臭气处理设施,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风量为1500m3/h。沼气发电烟气排放系统安装脱硝系统1套,采取尿素湿法烟气脱硝,烟气进入余热锅炉利用余热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废水:设置1座30t/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好氧生化处理工艺,主要处理生活污水等低浓度废水;设置1座250t/d****处理站和1座水处理车间,采用预处理+厌氧+生化及超滤系统(MBR生反池)+**外排工艺,主要处理厌氧发酵工艺排水、车间地面及设备冲洗废水等浓度较高的废水。 噪声:基础减震、建筑隔声、消声等。 固废:一般固废依托预处理车间内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1座,面积为20m2,危废依托现有危废间,面积约为5m2。 |
| 地沟油处理产生的废气全部依托现有两套(一备一用)废气处理设施,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风量为31500m3/h。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沼气储柜、毛油罐区布置在地势较低的地方,设阻火器、呼吸阀和防雷装置,设置防火堤,毛油罐区设置了围堰,围堰容积50m3;毛油储罐区地面应采用水泥地坪,并进行防腐防渗处理。沼气柜区、发电区设置火炬放散系统,可在设备检修时或沼气储柜放空时通过火炬燃烧废气;设置可燃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设置醒目的消防、禁火标志。严格按规范划分防爆区域,在防爆区内电气设备和仪表均选用防爆型;对高温或低温设备的管线进行保温,并合理配置蒸气和冷凝液的管道接头;易发生事故的场所、部位均按标准涂安全色。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3.65 | 0 | 0 | 0 | 3.65 | 3.65 | |
| 0 | 15.805 | 0 | 0 | 0 | 15.805 | 15.805 | |
| 0 | 0.81 | 0 | 0 | 0 | 0.81 | 0.8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137 | 0.4862 | 0 | 0 | 0 | 0.623 | 0.486 | / |
| 1.241 | 0.542 | 0 | 0 | 0 | 1.783 | 0.542 | / |
| 0.124 | 0.031 | 0 | 0 | 0 | 0.155 | 0.031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一体化废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1座30m3/d的一体化废水处理设施 | 4次/天,连续监测2天 | |
| 2 | 废水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一座处理规模为250m3/d****处理站 | 4次/天,连续监测2天 |
| 1 | 地沟油臭气处理系统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 | 依托现有两套(一备一用)废气处理设施,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风量为31500m3/h。 | 3次/天,连续监测2天 | |
| 2 | 污水处理废气治理设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 | 两套(一备一用)臭气处理设施,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风量为1500m3/h。 | 3次/天,连续监测2天 | |
| 3 | 沼气发电废气治理设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8-2016)表3及修改单表3中排放限值 | 烟气排放系统安装脱硝系统1套,采取尿素湿法烟气脱硝,烟气进入余热锅炉利用余热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 3次/天,连续监测2天 |
| 1 | 降噪、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 减振、建筑隔声、消声、隔声罩等处理措施 | 每天昼夜各监测1次,连续监测2天 |
| 1 | 预处理车间内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1座,面积为20m2,主要收集塑料、玻璃瓶等可回收杂物的暂存,其余不可利用杂物在每个产生点处设置收集转运箱暂存;危废暂存间1处,位于餐厨垃圾预处理车间内,面积约为5m2,地面进行防腐防渗设置 | 与环评一致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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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预处理车间、均质池以及****处理站边界设置100m 的环境防护距离,项目投产前应完成该防护距离内居民的拆迁工作,****学校、医院、集中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点。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扩建项目北侧100米范围内有一处散户居民,处于100米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该散户居民已出具情况说明:知晓企业生产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噪声等影响,因个人自身原因,目前暂自愿在现住址居住生活,充分知晓该企业生产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理解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承诺不会因该企业正常合规生产运营产生的环境问题进行信访、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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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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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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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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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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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