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分公司技防工程专业分包视频监控系统集成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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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比选项目为【七分公司技防工程专业分包视频监控系统集成项目】,比选人为【****】,比选代理机构为【****】,比选代理编号:【****】。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采购内容:

1) 建设规模:

标段

标段内容

采购预算金额

(不含税/元)

采购预算金额

(含税/元)

备注

标段一

技术服务

****188.68

****000.00

6%

标段二

设备材料采购

****141.59

****100.00

13%

合计

****330.27

****100.00

/

2) 比选范围:本项目为公开比选项目,主****公司技防工程专业分包视频监控系统集成项目。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3) 项目地点:****门市。

4) 质量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5) 技术标准要求:本项目主合同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以及国家颁发的现行相关技术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若执行的标准、规范存在不一致的,按照标准高的执行。

1.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1.3 承包方式:标段一:技术服务;标段二:设备材料采购。

1.4 标段情况: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允许参选人同时中选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参选人必须按比选文件格式提供《中选意向承诺书》(所填意向中选标段数不得大于本条款规定的数量),否则参选将予以否决。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标限价,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具体标段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如下:

标段一:人民币****188.68元(不含税)

标段二:人民币****141.59元(不含税)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适用于标段一: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加盖法人公章)),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要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index.html)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内容)。

(2) 参选人须具有以下证书之一:住建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通信工程/机电工程/建筑工程/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安全技术防范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评价等级证书》四级及以上。同时须提供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2.2 项目团队要求:本项目不要求。

2.3 技术服务人员保险要求:参选人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前为技术服务人员购买商业保险(指意外伤害险或雇主责任险),且保额不少于150万元/年/人,并在项目开工前提供有效保单原件至比选人备案。提供《技术服务人员保险购买承诺函》。

2.4 无事故证明:参选人须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无事故证明》或由第三方机构出具且包含安全生产情况的《专项信用报告》,查询时间范围不少于2年。

【提示】办理《无事故证明》或《专项信用报告》,主要有以下几个渠道:

①参选人联系/咨询注册地的应急/安监/****管理部门进行办理;

②**、**、**、**、**、**、**、**、**、**、**等地,可登陆当地信用中国官网下载“无违法违规证明”专用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出具范围包含“安全生产”);

③**地区可通过**政务服务网(https://www.****.cn/)->安全生产无违法违规情况证明入口在线办理。

如参选人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存在安全生产事故记录的,将视为不通过资格要求;

若****政府机构明确不再出具《无事故证明》或类似证明材料,实在无法出具以上材料的,参选人须提供《无事故承诺书》。

2.5 信誉要求: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未被各级征信系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中国通服各级供应商负面清单,须提供信誉承诺函。(格式见比选文件)。

2.6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比选;参选人提交参选文件时必须提供《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的,其参选文件一律无效。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适用于标段二:

2.8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加盖法人公章)),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要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index.html)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内容)。

2.9 财务要求:本项目不要求。

2.10 参选产品要求: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提供《参选产品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11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参选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参选设备的原厂授权函或提供《所投设备材料承诺函》;若参选人是原厂厂家,则须提供原厂制造证明材料(产品合格证、材料原产地证明、检测与试验报告等任意一项证明文件)并盖厂家公章。

2.12 业绩要求:本项目不要求。

2.13 项目团队要求:本项目不要求

2.14 信誉要求: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未被各级征信系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中国通服各级供应商负面清单,须提供信誉承诺函。(格式见比选文件)。

2.15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比选;参选人提交参选文件时必须提供《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的,其参选文件一律无效。

2.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市**区粤海街道高新南九道**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33楼】。

4.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的参选人,需将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适用于标段一)、法人证明书及授权证明文件原件(授权证明文件需附上授权代表近半年内(2026年4月1日之后)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等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ailishan@spdi.****.cn。比选机构使用本邮箱收取比选人相关报名资料,同时通过本邮箱发送比选文件。

4.4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日【14】时【30】分。标书代写

5.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市**区粤海街道高新南九道**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33楼】。标书代写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5.4 参选保证金:【0.00】元人民币。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阳光采购网(http://ygc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 ****

地 址: **市**区滨河大道9023号国通大厦二十七、二十八层

比选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区粤海街道高新南九道**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33楼

比选代理联系人:赖丽珊

联系电话:183****0700

电子邮箱:lailishan@spdi.****.cn

比选人: 【**** 】

比选代理机构:【****】

【202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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