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一、项目名称:****宣传广告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负责单位所有的零星广告设计、制作、安装、维护、拆除(各种大型活动、会议等活动的宣传用品制作、医院宣传栏、专家一览表不锈钢制作及照片制作、上墙制度的策划和宣传栏写真制作、医院各种展板、标示标牌、横幅、科室宣传手册、文宣印刷类)等业务。
(三)采购单位:****。
(四)项目地点:**省**市**区。
(五)经费预算:50万元/年(以实际制作量结算),为期2年,共计100万元,合同一年一签。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现场踏勘: 无。
六、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意见反馈,邮箱:****@qq.com,反馈意见模板详见附件。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cn)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某单位;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57****2275。
监督部门:****纪委;联系电话:0879-****561。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