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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6月2****环境局**分局关于******龙盛高端铝箔生产线绿色智能升级项目等(四个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 |||||||
| 2026/6/2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龙盛高端铝箔生产线绿色智能升级项目等四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日-2026年6月8日(5个工作日)。 |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 通讯地址:**市行政大厅环保窗口 | |||||||
| 邮 编:461500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 1 | ******龙盛高端铝箔生产线绿色智能升级项目 | **市佛耳湖镇佛耳岗村华夏大道东侧12号 | ****河 | ******公司 | 外购坯料一冷轧一拉矫一退火一精轧 | 1、废水:轧机冷却水经循环冷却系统冷却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 0374-****826 |
| (纳米级箔轧)一收卷一分切一包装入库 | 2、废气:①精轧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采用集气罩+多级油雾回收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与现有工程共用一根1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非甲烷总烃废气经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其他行业标准限值要求。 | ||||||
| 3、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
| 4、固废:废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废液压油、废硅藻土和滤布、废轧制油、废油桶、废活性炭、油渣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