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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经济区新能源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已于2026年7月27****政府批复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布实施。
一、规划范围
新能源产业园位于**县所城镇和大埕镇交界**处,规划范围为:**大埕埭溪,西至海防路,南达金狮湾港区,北到规划的**旅游公路,围合面积约353.63 公顷,其中园区规划范围的西片(华丰造气厂片区)与《****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存在部分重叠区域,该区域用地管理以本规划为准。
二、规划目标
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承接珠三角等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创造独具特色的具有竞争力的新产业空间;发展LNG/LPG接收储配、热电冷联产、冷能综合利用、海上风电、可再生能源制氢、海工装备制造等产业,致力打造粤东绿色能源综合利用高地。
三、规划主要内容
详见附件2:《**港经济区新能源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四、查询方式
如需了解规划详细内容,请至****申请查阅。
特此公告
附件:1.土地利用规划图
2.**港经济区新能源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
2026年11月2日
附件2**港经济区新能源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法定文件.pdf
附件: